根據《FINANCIAL TIMES》報導,蘋果(Apple)公司已超越Google公司,成為世上最有價值的品牌。依照BrandZ Top100(全球最具價值品牌100強)今(9)日發布的最新排名,估計Apple品牌價值超過1530億美元。
過去4年,Google一直佔據著BrandZ Top100的榜首地位,該排行榜是由廣告傳播集團WPP的子公司華通明略(Millward Brown)所編制。排行涵蓋從汽車到時裝,以及銀行到電信供應商等所有領域。
由於iPad和iPhone的成功,Apple的品牌價值於去年攀升,超越了搜尋引擎Google。
自2006年推出BrandZ排行榜以來,Apple的品牌價值已增加了1370億美元,漲幅為859%。此外,Apple在股票市場的市值也達3194億美元,幾乎是2006年的5倍。Google股票市值為1724億美元。
BrandZ估算品牌價值的條件包括:品牌對盈利的貢獻、無形資產價值、顧客印象、以及成長潛力等。BrandZ全球總監 Peter Walshe表示,Apple的成功,不僅反應在顧客對產品的渴望,更被企業視為有用。
Walshe表示,坊間有個說法,如果員工有2份相似的工作可選,他們會選擇提供員工較高科技的那一份,舉例來說,給員工配備iPad。此外,他補充,Apple 也成功仿效了奢侈品牌的做法,用更昂貴的價格,提升顧客對產品的慾望。
BrandZ榜單幾乎被科技公司所主導,前10名中,有6間科技公司,分別是Apple、Google、 IBM、微軟(Microsoft)、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以及中國移動(China Mob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