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大選,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因參選台北市長200萬選舉保證金門檻太高拒繳,而不被受理登記,她先提訴願卻遭中選會駁回,今(8)日聯合多個小黨、NGO團體及無黨籍獨立參選人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提起行政訴訟。范雲暗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應該像對待婦聯會所提訴訟案,專業、認真、有效率地找出了黨產條例部分有違憲疑義一樣,應該也找得出選舉鉅額保證金於憲法中的疑義。

社民黨上午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召開「跨黨派公民反對鉅額保證金,范雲釋憲奪回小民參政權」記者會,包括社民黨新科議員苗博雅、時代力量代表林鈺傑、綠黨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台聯代表周倪安、基進黨代表何澄輝、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葉大華、無黨籍士林大同立委補選參選人王奕凱、本次以些微差距落選的北投區溫泉里長參選人周楷茵等人出席。

范雲指出,去年8月30日她以台北市長參選人身份登記,因拒繳保證金不被受理,他跟多位公益律師提起訴願,上個月中選會駁回,認為裁決沒有任何不合理,她今天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呼籲社會關注選舉保證金如何阻撓沒足夠金錢資源的小民參政,以及很多資源不足的小黨公平參政權利。

范雲說,她曾在2016參選立委時獲得6萬多票支持,但參選台北市長卻因沒有200萬保證金,無法到政見發表會說明政策,只要有200萬的人則可以在上面唱歌、推銷蜂蜜檸檬,當然這都是候選人個人表達自由,但也凸顯為何只是因為沒200萬就沒有公平參政的資格?國家法律並沒有任何一條規定一定要有高額的保證金,中選會卻從未思考這樣的問題。

范雲表示,多個先進國家都沒有高額保證金的制度,改以連署、政黨提名候選人等方案代替,台灣也應該參考這樣的替代方案,探尋出適合台灣的方式。

時代力量代表、立委徐永明辦公室主任林鈺傑則提到,時力將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選罷法第32條修法,從現行保證金改為登記費,以及登記費最高上限不得高於當時公告最低基本工資10倍,像現在就是最高不得超過2萬310元,另一點則是登記費得由候選人繳交一定的連署來取代之,以雙軌制方式去修法。

王奕凱認為,選舉應讓所有人民有公平參與的權利,目前的保證金制度卻排除了特定階級、族群,而台灣目前的鉅額保證金標準,甚至高於某些國家參選總統的登記費,這是相當離譜的現象,像是現在議員、立委保證金需20萬,竟然跟法國總統登記費一樣,真的非常不可思議。

周楷茵指出,里長保證金是5萬元費用,對小資族參政來說是滿多的費用,而她當初繳完後能剩下來宣傳的費用就減少很多,也有里民告訴她因為宣傳不夠,最後才會以9票些微差距落選,希望能廢除保證金制度、以其他制度代替,像是用連署方式也能讓里民更認識她,才會更了解里的需求,而不是因為金錢不足、無法充分宣傳而導致政見無法讓更多選民看到。

時力代表林鈺傑(右起)、基進黨代表何澄輝、社民黨范雲、綠黨議員王浩宇。   圖 : 周煊惠 / 攝

記者會上,多個小黨一起撕毀象徵200萬鉅額選舉保證金的紙牌。   圖 : 周煊惠 / 攝

綠黨議員王浩宇(右起)、無黨立委參選人王奕凱、北投區溫泉里長參選人周楷茵、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召集人葉大華。   圖 : 周煊惠 /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