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連霸的花蓮縣議員施金樹才宣誓就職3天,就喪失議員資格!原因是多年前涉嫌遊說動支「地方建設補助款」,收受佣金,最高法院昨維持二審見解,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刑9年定讞,褫奪公權5年,施金樹縣議員資格立即解職。
判決書指出,時任縣議員施金樹、潘富民、陳長明、陳修福,在2011年使用花蓮縣政府地方建議補助款,在卓溪鄉內補助LED節能路燈改善工程、購置機械泡沫滅火器及手電筒,要求鄉公所向指定廠商採購,每個人從中獲取佣金100萬到200萬不等,全案經檢方提起公訴後,一審判處4年到9年,案件上訴二審後,花蓮高分院仍維持原判有罪。
6連霸都代表民進黨參選的施金樹,因日前政府議長選舉時跑票,會後爆出聲明退出民進黨,外界認為,施金樹傳真辭職信意欲抓緊時間先辭職、後補選,再派親信參選企圖延續政治命脈。
法院認定4名縣議員收受的賄款461萬元,判施金樹刑期9年、潘富民7年2月、陳長明4年6月、時任卓溪鄉長蘇正清因兩件收賄罪各被判刑3年10月、3年8月定讞。其中連任議員的施金樹,在判決確定後,即刻解職,而依據選罷法規定,將不補選或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