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惡!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日前接獲民眾舉報,松山區國泰動物醫院飼養大量「捐血犬」,讓需要輸血的狗可即時醫治,不只如此,為了謀取暴利,還超抽血犬的血,導致毛孩貧血,還用來販售療程。經動保處前往該院查察,該醫院有觸犯「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的疑義,而動保處也針對血犬未絕育及超抽血液致貧血部分,總計開罰新台幣26萬5千元罰鍰。

台北市動保處在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於上(11)月28日派員前往該院稽查,現場發現院內飼養12隻靈緹及1隻高山犬,共計13隻中大型犬,不但全數未絕育,部分犬隻更曾有繁殖紀錄。然該動物醫院不僅從未依法向動保處申報免絕育,亦未申報繁殖需求及提出管理說明,而私自繁殖犬隻供院內捐血用,動保處認定情節重大,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3項規定加重處分,裁處院方新台幣25萬元整罰鍰。

動保處綜合該院提供之犬隻捐血紀錄及檢舉民眾提供之證據研判,犬隻長期遭院方抽取血液,捐血次數頻繁,且經常超出犬隻每月可捐出之血液量,更曾因此導致1隻血犬貧血。動保處說明,該院院長本於獸醫師專業知能,應可預見超抽犬隻血液將導致犬隻貧血的後果,卻仍未加以防範,已具有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之犯意,涉違反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將依法裁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又查該院將中大型犬隻飼養於院內動物房籠舍中,並未給予中大型犬隻充足的籠外活動空間,已開立勸導單,要求該院立即改善血犬們的飼養條件,以符合動物福利,動保處亦將持續關切後續改善情形。

動保處進一步指出,該院疑似抽取血犬血液後,自行製備的血液製劑(富血小板纖維素)及幹細胞,是否屬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中的藥品,於現行法規尚未有明確的定義。動保處已蒐集該院製備富血小板纖維素的製造過程、使用病歷等相關紀錄,函請中央主管機關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釋示,後續將依函釋結果及相關事實證據,進一步做出對應的行政處分。

 

台北市動保處於松山區動物醫院查察犬隻飼養情形,除量測犬隻體重外,亦確認是否有施打晶片。   圖: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