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攜肉又檢查出兩例非洲豬瘟病毒!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今(12)日表示,自8月非洲豬瘟爆發後,農委會就開始從機場、港口旅客沒入、機場(港口)農產品棄置箱之中國大陸豬肉製品採樣,並送家畜試驗所檢測,而畜衛所今日再驗出2例(臘腸及紅腸)非洲豬瘟病毒基因,農委會表示,兩例都已裁罰1萬5千元的罰鍰,這也顯示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農委會代理主委陳吉仲表示,下次裁罰會再加重!

農委會說明,畜衛所今日再次驗出2例(臘腸及紅腸)非洲豬瘟病毒基因,這是繼10月31日、11月13日及11月30日驗出3例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後,再次驗出第4例及第5例。農委會說,第4例豬肉製品(臘腸)是12月1日由我國籍旅客自重慶攜入,第5例豬肉製品(紅腸)是12月2日由大陸籍旅客自哈爾濱攜入,均由桃園機場入境,同遭防檢局新竹分局查獲,已裁罰1萬5千元罰鍰,肉品經採樣後已沒入銷毀。該2件樣本於12月6日寄達畜衛所,經畜衛所檢測再經定序確認,基因片段序列與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病毒株基因片段相似度達100%,顯示旅客自中國大陸攜帶豬肉產品回國,傳播非洲豬瘟的風險極高。

農委會表示,為達全民防疫之目的,讓民眾均能接收非洲豬瘟防疫訊息,農委會防檢局將於今日透過「災防告警細胞廣播服務訊息發送系統」,對全民發送防疫簡訊「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台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農委會並呼籲民眾配合國家防疫政策,共同維護畜產生產安全。

從9月開始,從機場港口攔截下來的肉品有319例,而驗出病毒的案例有5例,先前修法通過旅客攜帶肉品入境最高罰款100萬元,陳吉仲表示,由於尚未經過總統公佈,因此尚未生效,下次裁罰就不可能僅有1萬5000元。防檢局局長馮海東也表示,雖然目前攜帶肉品入台的民眾比例已慢慢下降,但也再三呼籲全民防疫,一定要配合政府防疫檢疫措施,保護養豬產業。同時提醒民眾,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修正案已經在11月30日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違規攜帶肉品入境之罰鍰金額已提高為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金額相當高,請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