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澎湖及馬祖於七月一日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新北市農業局今(3)日公布,從7月9日起肉豬、肉牛及肉羊等偶蹄類動物上市至肉品市場或屠宰場時,應繳交家畜健康聲明書,此外,為了讓台灣成為口蹄疫非疫區,動保處派駐新北市肉品市場人員仍繼續收取口蹄疫疫苗購買證明票至9月30日。
林口區養豬協會理事陳重光表示,近幾年屠宰場及畜牧場都沒驗出口蹄疫病毒,所以對於停打口蹄疫疫苗政策很有信心,並且會盡力配合政策,讓養豬業及消費者都能受到保障。
農業局表示,希望運輸車司機全力配合繳交聲明書,未繳交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3條罰款5萬至100萬罰鍰,而隱匿疫情未主動通報者,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以5萬至100萬元罰鍰,發生病例的動物依法撲殺時不予補償。
農業局提到,相信政府及民間相互合作,在口蹄疫疫苗停止施打後,除可以讓國內消費者安心食用家畜類食品外,以台灣豬肉的優良品質,還可外銷到國外,提高國際競爭力。
動保人員訪視農戶並宣導口蹄疫疫苗停止施打措施。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
運輸車必須配合在離場前進行全面性的消毒。 圖:新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