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日為施政總質詢,國民黨議員李中指出,西區某國小3月時因一小學生與體育老師發生口角衝突,老師不滿而打電話報警;警方也出隊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警局做筆錄。台中市市長盧秀燕得知後勃然大怒,批該校教職人員未做好保護學生之義務,將指示教育局嚴加辦理;而台中市第一分局今日也發布聲明,將兩名警員各記一支申誡,該所所長因督導不周處以調職非主管職務。
李中表示,接獲家長投訴,指出其就讀西區某國小六年級的兒子,今年3月26日與體育老師發生爭執後,他即要求孩子隔日向老師道歉。然而,3月27日,該老師因認為學生道歉態度不佳而報警,並在警方準備帶走學童時表示只是「嚇唬人」。該學生隨後被移送少年法庭。
他表示,學校是教育機構,應依校規處理學生行為問題,而非在非緊急情況下報警。他質疑,在無傳票與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恐對學童心理及人際關係造成長期影響。他認為,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應更加落實,警察與教育人員應接受更完善的相關法治教育。
盧秀燕在議事堂得知此事後,對校方的處置態度表達強烈不滿。她表示,在無法律文件及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學校不應輕易允許學生被帶離校園,批評這一行為顯示出相關人員的嚴重失職。盧秀燕當場指示教育局長蔣偉民迅速調查,並對涉事人員作出嚴厲處置。
台中市第一分局於今日中午發表聲明,承認兩名員警在執法過程中未遵守程序,導致觀感不佳。該分局已對涉事員警各記1支申誡,並將所長因督導不力調離主管職務。分局強調,未來將加強內部教育,嚴格依據內政部警政署函頒的「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進行案件處理,以維護校園自治與學生權益。
台中市議員李中。 圖: 李中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