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還記得2013年的「9月政爭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的洩密、教唆洩密案,今天下午四點宣判,被告馬英九獲判無罪,不過全案仍可以上訴。

本宣判案件最早的起因是2013年8月31日,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在官邸將檢察官偵辦中的「專案報告一」、「柯建銘全民電通更一審無罪判決收判行程表」、「北院102聲監續字第568號譯文」中的監聽通聯紀錄,洩漏給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英九的消息來源是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他將偵辦監聽內容中,發現柯建銘疑似為了全民電通案向王金平關說的事情報告給馬英九,馬英九在同年9月4日指示黃世銘報告此關說案給江宜樺,馬英九辯稱因為江是黃的直屬長官,但黃世銘因此在2014年3月被高等法院依洩密罪、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 27 條、修正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1 條共判刑1年3月、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目前罰金已經執行完畢。

馬英九辯稱案發當晚討論的是依憲法賦予的職責,討論「發生這種事該怎麼處理法務部長的政治責任」所以找來行政院長和總統府副秘書長,討論內容不涉及柯王關說的實質案情。但北檢在去年12月偵查後,曾約談時任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和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仍在今年3月14日起訴馬英九,今天宣判。

另有柯建銘自訴案,一審結果在今年3月27日下午出爐,台北地方法院表示,因為無法從通聯紀錄中,認定馬英九教唆黃世銘洩密,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在上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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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發言人廖建瑜說明前總統馬英九或判無罪情形。圖/常日豪攝   圖/常日豪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