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偵查組5日偵結中信金弊案,特偵組表示,中信集團負責人辜仲諒、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人涉嫌違反證劵交易法、金融控股公司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已經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公訴。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於2010年間接獲中信集團違法洗錢投資的檢舉,展開耗時6年的調查,於5日偵查終結。特偵組指出,中信金控實際負責人辜濂松與辜仲諒父子於2004到2007年間,不法侵占及轉移中信金控的資產給自己或第三方,如透過投資名義將資金層層轉匯至辜家父子名下或陳俊哲、吳豐富名下帳戶等手法,前後共操作了13次,總計侵占中信金控約3億美元的資產。 

特偵組表示,著名案例為辜家父子於2005年7月間為了投資中國北京地區的房地產,先是成立境外公司「Bel Air」,再假借投資境外公司名意挪用中信金控的資產2700萬美元。直到2008年7月2日再將投資股權全數轉移到辜仲諒名下,事後,更於同一天以17層的轉匯企圖沖銷犯行。 

而辜仲諒與中信前財務長張明田,為了達成併購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的目的,於2014年12月到2015年1月間私下將中信金控的資產輸送給朱國榮,以換取朱同意併購。 

特偵組以涉嫌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保險法、洗錢防制法及商業會計法起訴辜仲諒、吳豐富、張素珠、張明田、張友琛及陳俊哲。而朱國榮與林桂馨則是以違反證券交易法及保險法等罪嫌起訴。而辜濂松因已亡故,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