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不斷對外宣稱:「已同意718億動支,是行政院在卡T-PASS。」這種說法,看似替民眾發聲,實則混淆制度,誤導社會。關鍵問題很簡單:他們通過的,是「決議案」,不是「預算案」。

依司法院釋字第391號解釋,預算案屬法律案性質,必須經過立法院三讀程序,方具法律效力,行政機關才能依法動支。相對地,決議案僅需二讀,其性質屬於立法院意見表示,不具直接拘束力。

《預算法》亦明定,附帶決議僅要求行政機關「參照辦理」。所謂「參照」,本質上就是政策建議,而非強制命令。換言之,沒有完成法定預算程序,行政機關根本無從依法撥款。

在這樣的制度下,不會有任何一位公務員,敢僅憑一紙決議就動用數百億元公帑。因為一旦遭審計部查核,將無法交代其法律依據,責任也無人承擔。因此,把「決議」包裝成「已經同意撥款」,再反過來指控行政機關不作為,這並非制度運作,而是刻意製造認知落差。

更值得注意的是,行政院早已將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超過數月,卻遲遲未完成審查。在整體預算尚未三讀通過的情況下,單獨挑出718億,以「決議」形式宣稱放行,卻不處理其餘龐大預算,邏輯上本就矛盾。

如果真正關心民生,最直接、最負責任的做法,就是完成總預算的法定審議程序,讓各項政策依法執行,而不是選擇性操作個別項目,製造「已經做了」的政治印象。

T-PASS涉及的是通勤族的日常負擔,本應建立在穩定、合法的財政基礎上。然而,當制度被刻意簡化甚至扭曲,政策就容易淪為政治攻防的工具。

公共討論的底線,是尊重制度與事實。當「決議案」被說成「預算案」,當建議被包裝成命令,受影響的,不只是政策執行,更是整體民主運作的信任基礎。

在野監督本是民主常態,但監督若建立在錯誤訊息之上,最終傷害的,仍是社會對制度的基本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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