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紐約分行涉洗錢遭美方重罰新台幣57億元,行政院19日召開督導小組會議,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轉述會議結論表示,督導小組認為身為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的財政部及金管會,不能以兆豐未予通報就可完全免於責任追究,特別是相關部會首長於任內發生重大金檢缺失遭致重罰更是難辭其咎,要求進一步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輕重,以向國人交代。

行政院今天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5次會議,由小組召集人林錫耀副院長主持,除小組委員及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相關部會外,會議並邀請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列席。

督導小組聽取金管會國內行政調查報告後認為,除已遭行政處分之6名相關人員外,兆豐銀經DFS金檢後查認有嚴重疏失期間之前兩任總經理徐光曦、魏美玉,及至遲2015年10月即已知情的兆豐金副總經理陳松興的行政責任亦應納入究責範圍,並不排除進一步擴大行政處分之範圍。

另針對兆豐案中金管會及財政部的督管責任,督導小組認為,兩個部會分別負有金融監理及公股管理的職責,相關部會首長的責任輕重雖然尚待釐清,但主管部會不能以兆豐沒有通報就能夠免於責任追究,特別是首長更是難辭其咎。

督導小組要求必須徹底查明兆豐是否如金管會及財政部所稱在今年5月18日及8月4日之前確實沒有透過任何形式的管道通報此案,也會進一步調閱文件檔案、詢問相關人員來釐清相關首長的責任。

兆豐金董座張兆順在會議中,就其自9月2日接任後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清查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巴拿馬分行間的包括銀行間交易及客戶匯款兩大類的所有信用交易金額及筆數的調查結果做詳細說明。

他表示,2014年巴拿馬分行與紐約分行之間信用交易金額合計為4.91億美元,惟紐約分行報送DFS時誤繕為44.91億美元,亦即外界所稱2013及2014年度紐約分行與箇朗分行及巴拿馬分行間交易金額為115億美元(3800億台幣),實際上為75億美元。

此外,針對外界關切102年度紐約分行與巴拿馬箇朗分行間未申報的174筆退匯交易部分,張兆順表示,該年度兩分行間在客戶匯款方面,總筆數為7427筆,金額計2.78億美元, DFS報告中所提及的174筆退匯未申報交易即包括在內,合計為1389萬美元。兆豐將全面清查此三年度的所有交易資料,一旦發現有異常交易或戶頭將即時向金管會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