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遺贈稅稅率降至10%的單一稅率後,外界抨擊聲浪不斷,財政部去年提出過去5年的遺贈稅實徵數,試圖證明「稅收並未大幅減少」。但事實上,每年度的實徵數中,剔除適用修法前舊稅率案件,過去5年以10%遺贈稅實徵金額平均竟僅125億元,較2008年前3年平均實徵數287億元減幅逾55%,保守估計每年減少約百餘億。顯見財政部企圖隱匿遺贈稅收減半、大玩數字遊戲。
馬政府以「降低繼承者或受贈者的避稅誘因、增加國內經濟動能,以達擴大稅基自然增長」之名,將國內遺產稅、贈與稅稅率大幅調降,從往年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50%降至10%,採單一稅率,並自2009年開始施行。
自遺贈稅調降至10%單一稅率後,外界質疑「圖利富人」的聲浪不斷,也質疑遺贈稅收大幅銳減。為此,財政部特於去年2月18日發布新聞稿強調:「遺贈稅調降後,實徵稅收並未大幅減少」。
財政部公布2009年至2013年每年遺贈稅實徵金額數字,說明除了2009年遺贈稅金額約223億元,較修法前2006至2008年平均實徵數287億元,稅收減少64億元外,2011年、2012年以及2013年遺贈稅實徵金額分別為236億餘元、282億餘元以及234億餘元,顯見遺贈稅新稅率施行後,實徵稅收並未大幅減少。針對2010年實徵金額高達403億元,財政部說,扣除如台塑集團已故創辦人王永慶等特殊大額案件後,稅收約為253億餘元。
但進一步細究2009年以後遺產稅與贈與稅的實徵稅收數,即可發現「數字後的真相」。因為一些課徵主體於舊制稅率實施期間辭世、新稅制施行後才起徵的遺贈稅案例,仍以最高邊際稅率50%的舊稅制課徵。因此在2009年迄2013年間,成了遺贈稅收的過渡期,遺贈稅收來源分為兩類,一是2009年後辭世,適用修法後的新稅制10%單一稅率來實徵的案件;另一類,則是2009年前辭世,適用修法前最低10%、最高邊際稅率50%的累進稅率來課稅的舊案。
以2009年為例,遺贈稅總稅收約為223億元,其中遺產稅實徵金額為172.25億元,而該年度適用新法以10%單一稅率課徵的遺贈稅總額僅約35億餘元,包括遺產稅的8億餘元以及贈與27億元。而在該年度的遺產稅中,適用修法前稅率的舊案,則實徵近164億元。
換句話說,2009年遺贈稅實徵金額仍有223億元,其中採取修法後10%單一稅率的實徵數僅僅35億餘元,較修法前(2006至2008年)平均課徵金額287億元大幅衰退87%,足足減少252億元。而從2011年至2013年為止,遺贈稅中以10%新稅率實徵的金額雖然逐年成長,分別來至134億元、154億元194億元,但與2008年前3年平均實徵數的287億元,仍有一百餘億元的差距,與財政部口中「並未明顯減少」實不相符。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許慈美指出,遺產稅稅率從以往最高50%的累計稅率修正為目前10%單一稅率,「短期來看,若少了舊案的稅收,遺贈稅實徵數是一定會減少。但是長期來看,若能擴大稅基,對國家財政稅收來說,不一定會有衝擊。」
許慈美舉例指出,以往許多富豪家族透過事先規畫捐贈到財團法人基金會方式,來規避遺產稅,現在10%遺贈稅率低,可能就不會有這樣規避的手段,稅基擴大下,遺贈稅的實徵金額就不會差太多,「目前以10%單一稅率課徵的遺贈稅收,是符合財政部的預期。」
對於王永慶、王永在兩兄弟的遺產稅因新舊稅率不同,導致王永在遺產稅金額粗估較王永慶短少80億元的差距,許慈美說,若兩位富豪皆未生前規劃捐贈名下資產,王永慶課徵稅率為50%,王永在課徵稅率為10%,「這樣確實會有數十億元的差別,但畢竟這是單一個案,若從整體稅基來看,從長遠角度來看,影響就不會那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