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職每日扣2000」、「離職未交接扣5000」、「請誠實勾選是否懷孕」,以上內容清楚載明在某家「自然人承攬」廠商的勞動契約書中,簽下契約的員工將被派駐到行政院研考會,底薪不到2萬。據統計,政府機關類似「自然人承攬」的廠商採購案,多達5978筆。值得勞委會主管機關正視。

由於近來政府機關「自然人承攬」招標案愈來愈普遍,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資料統計,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機關、國營事業共有5978筆自然人廠商採購案,其中至少有3000多筆資料,未必屬於採購法「專業技術」的適用範圍,也成了「假承攬,真僱用」,藉此逃避僱主對勞工該盡的義務。

立委黃淑英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天上午共同召開記者會抨擊,這根本是政府帶頭摧毀勞基法。孫友聯憂心指出,連政府機關都這樣侍無忌憚地做,恐怕對民間更有帶頭仿效的作用。如果政府再不正視問題的嚴重性,他建議,未來院長乾脆也採國際標;行政院秘書長則採約聘僱算了。

黃淑英提到,去年初,勞委會將政府機關的7.8萬名臨時人員正式納入勞基法保障,但政府機關疑似為了規避人事成本以及僱主應盡的責任,不少地方鄉鎮公所將所屬的臨時人員直接變成承攬人,影響所及,勞基法所保障的資遣費、特休假等,恐怕都付之闕如。

此外,像中華郵政公司將大量的郵件投遞業務,也透過政府採購法委外,採「自然人承攬」的方式,340名郵差每天上下班打卡,騎機車送信,油錢自己出,同時也接受郵局管理,卻無法再享有勞基法該有的保障。類以案例還包括200名自來水公司抄錶員;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以及台南縣、台北縣等地方鄉公所也都有類似的情形。

政府機關透過「自然人承攬」怪現象不勝凡幾,黃淑英呼籲,公共工程委員會應立即檢討「勞務」採購的適當合理性,同時扼止自然人承攬的歪風。

右圖:立委黃淑英與台灣勞工陣線聯盟秘書長孫友聯,共同出示「自然人承攬」勞動契約,以及勞委會行文給地方政府的函,盼政府正視問題的嚴重性。(圖:顧美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