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毛振飛前年率眾到總統官邸中興寓所,抗議勞動部對關廠失業工人提告索討代墊退休金與資遣費,毛等人並對官邸丟袋裝狗屎還拒絕解散,今年5月一審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判拘20天,毛振飛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6)日改判無罪。毛振飛認為,現在民意對政府相當不滿,他覺得是現在的社會氛圍救了他。

毛振飛2012年12/30下午3點多與多位工運領袖兵分多路,帶領200多名勞工代表集結到中興寓所,抗議勞動部對榮電、聯福與東菱等公司的關廠失業勞工提告,不當追討當年代僱主墊付的退休金與資遣費。毛振飛等人不滿主管機關未派代表出面協商,將貼有「糞怒」字樣的袋裝狗屎丟進官邸,並拒依警方要求解散,被抬離後送辦。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5/29依《集會遊行法》首謀集會未遵令解散罪,判決毛振飛一審有罪,拘役20日,但特別的是,當時法官對毛相當有善意,還鼓勵毛上訴。毛原本想說就直接入監,還是辯護律師曾威凱堅持,最後他才繼續上訴。

今天高等法院二審開庭宣判前,有10多名勞團成員包括國道收費員也前來聲援毛,毛振飛說,如果他仍是被宣判有罪,他會直接入監服刑,不會易科罰金。結果,10點宣判結果是撤銷原判,宣判毛無罪,讓所有人相當開心。

毛振飛認為,這樣的結果代表國家可以容忍這樣溫和的抗爭手段,而現在民意對於政府相當不滿,他也覺得是現在的社會氛圍救了他。他還笑說,沒有機會再入監服刑一次,實在覺得有點可惜。不過,原本身上有7個案子的他,其中還有4案還在審理中,包括去年2/5和關廠工人在台北車站捷運臥軌、5/1在行政院前拉拒馬、今年6/13和10/25分別跟國道收費員上國道抗議4案,毛希望這些案子也能夠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