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前年撰文以「人渣公務員」、「狗屎豬糞」批評時任文建會(現為文化部)主委盛治仁,高等法院二審今(12)日認定「狗屎豬糞」是戲謔式評論,改判馮無罪;不過罵「人渣公務員」部分,高院則認定仍觸犯公然侮辱罪,判拘役20天定讞。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黃國昌在臉書上發文力挺馮光遠,認為這是個「令人遺憾的判決」,且「實在是有點離譜」。
黃國昌說,馮光遠為了夢想家亂燒2億,批判應該負責的盛治仁是「人渣公務員」,這樣的用詞適不適當,可能見人見智;但是竟然以刑罰相繩,實在是有點離譜。台灣民主自由發展到今天,依然出現這樣的判決,令人遺憾。
黃國昌還說,如果依照這種標準,在經濟學人撰稿稱馬英九「bumbler」的作者,以及在公開場合從不諱言馬英九是個「三流的蠢材」的他本人,可能都必須陪馮光遠一起入監服刑。黃國昌也批評,透過訴訟箝制言論自由、打壓外界批評聲浪的盛治仁與金溥聰,顯然比馬英九還更為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