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都更案不同意戶王耀德在14日自行拆除組合屋後,建商樂揚建設今(17)日上午於士林地方法院提告,向王廣樹求償5300多萬,原因為近2年多來王家不同意搬遷,導致工程延宕,遲遲無法動工。王廣樹上午在立法院前陳情,知道樂揚建設只針對他提告後表示,「樂揚建設太欺負人了」。王廣樹說,房子雖然已拆除,但不會放棄法律訴訟。

樂揚建設委任律師許獻進表示,王家無權占有時間長達2年,此期間樂揚不得不和其他買家解約,賠償的違約金就多達2000萬;另外銀行貸款利息為1400多萬,其他包括補償同意戶在外租屋的租金2000多萬,合計約5300萬元。

許獻進指出,由於王耀德在上週五已經自行拆除組合屋,因此樂揚建設提告的對象只針對王家另一名土地所有權人王廣樹。

王廣樹今日上午和永春、北投、萬隆等路段都更計劃案的居民及聲援團體在立法院前陳情,要求政府處理現行都更法中的許多問題。王廣樹在得知樂揚建設提告後激動表示,「樂揚建設太欺負人了」。

王廣樹表示,王耀德是年輕人,社會歷練還不夠,所以被建商給騙了;當樂揚表示會提出2億元的賠償訴訟時,王耀德就感受到很大的心理壓力,所以在沒有與他事先商量的情形下自行拆屋。王廣樹說,房子雖然已拆除,但不會放棄法律訴訟,會再跟律師商量後,考慮下一步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