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仲丘遭虐死案一審審理終結,桃園地方法院軍事專業法庭今(7)日宣判,其中,刑責最重的是542旅連長徐信正,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269旅中士陳毅勳、542旅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前士官長陳以人、542旅前副連長劉延俊、前上士范佐憲及戒護士李念祖等人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總計18名被告中,有6人得易科罰金,另有5人無罪,形同有11名被告免坐牢。
洪仲丘案今天宣判,桃園地方法院軍事法庭宣布一審判決結果,其中,陸軍542旅前旅長徐信正被依妨害自由罪,遭處有期徒刑8個月,其餘有7人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4人遭判5個月、1人遭判3個月及30天拘役,另有5人遭判無罪,遭判刑13人中,也有6名被告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表示,542旅前連長徐信正與前副連長劉延俊,在僅開士評會、未召開必經程序的人評會情況下,便決議對洪仲丘施以禁閉處分,在程序上出現嚴重違失。由於徐信正身為連長,為洪仲丘最直接的長官,負有最大責任,因此,量刑後以妨害自由罪,遭處有期徒刑8個月,為18人中刑責最重者;劉延俊則遭處有期徒刑6個月。
此外,依國軍規定,攜帶可儲存資訊的媒體入營,須施以申誡處分,僅士兵可施以禁閉處分,因此,軍階屬下士的洪仲丘攜帶照相功能手機,依規定不應將其施以禁閉處分。但前士官長陳以人、前上士范佐憲卻無視規定,在士評會中力促完成本件懲處;而542旅前旅長沈威志、前副旅長何江忠屬核定相關懲處的上級長官,竟無人指出上述各項程序錯誤,4人均依妨害自由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
擔任269旅禁閉室管理士的前中士陳毅勳,因在7月3日操課時,無視洪仲丘已2次反應無力施作,仍執意要求禁閉生完成動作,明顯有藉勢刻意凌虐禁閉生的犯行。而李念祖於該日下午操課時,因為無視氣候炎熱,執意於毫無遮蔽的陽光下進行正常操課,使洪仲丘因運動型中暑,最終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其中,陳毅勳以上官藉勢凌虐軍人致死罪嫌,遭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李念祖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判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同一時間與李念祖一同負責操課的陳嘉祥、李侑政、陳嘉祥與黃冠鈞,則同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另外,269旅前禁閉室憲兵官郭毓龍,在明知洪仲丘處分案公文中未附人評會資料、導致資料不全的情況下,仍同意將其收入禁閉室,處拘役30日及有期徒刑3個月。而蕭志明、宋浩群、侯孟南、黃聖筌、張豐正等5名被告,則因無證據構成業務過失致死,被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