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聞組織「無國界記者」(RSF)12日公布世界各國的「全球新聞自由指數」,其中美國的新聞自由倒退,從去年的32名下滑到今年的46名。「無國界記者」認為,美國這個新世界的巨人做了壞榜樣。

「無國界記者」在報告中表示,美國這個超級強權,長期是公民自由權利至上的民主典範,理應在法律與社會價值中給予資訊自由最優位的尊重與保障,但很不幸地並非如此。

美國自從911以來就面臨了國家安全的要求與憲法第一增補條文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之間的重大衝突。憲法第一增補條文高度保障每個人表達與接收資訊的自由。

但是這項自1776年建國以來的開國精神,其根本卻在小布希2任任期中被動搖。在那段期間中,新聞記者被騷擾、甚至受拘禁,只因為他們拒絕透露新聞來源或交付檔案給聯邦司法人員。

這個狀況在歐巴馬上台後實務上有稍微的進展。政府不再追著新聞記者跑,重點轉到追蹤他們的新聞來源,但是通常利用新聞記者去指認來源。自從歐巴馬擔任總統以來,至少有8人被以《間諜法》(Espionage Act)起訴,而在小布希的2任任期中才只有3人。

2012年被追擊的風雲人物是「維基揭密」的創辦人亞桑傑(Julian Assange);2013年將會被記憶的是美國國家安全局電腦專家史諾登(Edward Snowden),他揭露了美國情治機關所建置發展的巨大監控系統。

揭密者被美國視為敵人。因此美國大兵曼寧(Bradley Manning;因其本人性別認同與意願改稱Chelsea Manning)被判刑35年,因為他是「維基揭密」最大的資訊來源。

35年是超級長的刑期,但比起獨立記者布朗(Barrett Brown)在一樁駭客案件中被求刑105年,又是小巫見大巫!

在全面獵巫、追擊洩密與情蒐當中,2013年同時也將是「美聯社醜聞」之年,美國司法部承認他們一直在蒐集美聯社的通聯記錄。因此,美國的新聞自由倒退,從去年的32名下滑到今年的4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