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於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身份證影本加嚴版「選罷法」修正案,但遲遲未送出。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揚言對國民黨立委展開大罷免,立法院國民黨團在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即今(24)天16時47分發文函請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立法院議事處下班前送出選罷法,行政院也為此召開臨時院會因應,決議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會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行政院長卓榮泰強調,立法院在春節連假前夕匆忙送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修正條文案至政院;這是立院在野黨團對政院赤裸裸的政治算計,極度不尊重行政院、各部會及基層公務人員,政院也不得不緊急召開臨時院會,經由院會討論與同意,決定後續的救濟行動。卓榮泰特別向緊急趕來參與院會的各部會正、副首長致歉,同時也會向立法院長韓國瑜表達高度不滿,未來行政、立法兩院關係如因此受損,立法院必須自行負責。
卓榮泰表示,該案第76條、第79條、第80條及第83條加嚴罷免案提議及連署要件,且於修正條文公布日施行。經研議後,包括:「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窒礙難行之處,爰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辦理。
新修正的選罷法明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利用他人個人資料,未經同意偽造、假冒提議、連署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卓榮泰強調,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除依法行政外,也具捍衛憲政秩序、守護人民基本權利等責任,並應確保相關施政的成效。他表示,民主政治應經由討論與溝通的過程建立共識,這次提出覆議的目的,並非希望升高朝野對立與衝突,而是期待透過憲政運作的過程,請立法院藉由再次審視法案的內容,找出符合國家利益的最大共識,妥適回應公民社會與各界訴求。
立法院國民黨團在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即今(24)天16時47分發文函請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選罷法,立法院議事處下班前送出選罷法,行政院也為此召開臨時院會因應,決議將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呈請總統核可後,會在法定期間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圖:行政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