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因去年12月發布「非常戒嚴令」被國會彈劾,目前遭到停職中,而憲法裁判所(韓國憲法法庭)一旦裁定彈劾案成立,那麼尹錫悅將立即解職,韓國也將在60天內舉行總統大選。其中,共同民主黨黨代表李在明目前被視為最有可能當選人選。只不過李在明本人也官司纏身,而他涉嫌違反選舉法案(以下簡稱:選舉法案)二審宣判最快3月出爐,一旦終審判刑定讞,那麼他將失去總統參選資格。

綜合韓媒報導,首爾高等法院昨(23)日針對李在明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開庭審理,審判長崔恩廷(音譯)在聆聽兩造陳述後,宣布將在下月19日前完成證人詢問、26日將進行「結案公判」(言詞辯論終結之期日),而二審判決通常會在結案公判結束後後一個月內出爐,因此李在明二審判決最快3月底出爐。

由於李在明選舉法案在去年11月15日遭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倘若二審判仍決有罪,且上訴到大法院(最高法院)仍遭判處有罪定讞,那麼根據《公職選舉法》規定,李在民將在未來10年喪失「被選舉權」,這也意味著李在明將無法參選總統。

李在明本人身陷多起司法官司,過去擔任京畿道城南市長期間,曾透過親信向民間業者洩漏慰禮新都市、大庄洞都更案的機密,並涉嫌在盆唐區柏峴洞都更案時包庇特定業者,使得其下屬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開發1處長金文基(音譯)在接受檢方偵查期間於辦公室輕生。

然而,李在明在2021年12月代表共同民主黨參選時,竟對媒體表示金文基只是個底層員工,所以對他毫無印象,也不認識他,同時還說不曾與金文基一起打過高爾夫,而他這說法也在隔年9月被檢方以違反《公職選舉法》起訴,並於去年11月15日一審宣判時,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2年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