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江永昌接獲黃姓民眾的陳情,前往石碇旅遊時,發現淡蘭吊橋風景區旁(新北市石碇區雙溪口68-8號),有一個用鐵皮圍起來的荒廢建築物,看起來十分的怪異且有礙觀瞻;經上網查詢後發現,原來這棟建築物之前是石碇區公所租給業者作為景觀餐廳,100年底歇業後,就一直處於閒置的狀態。

江永昌指出,新北市目前正在大力推廣觀光產業,可是在風景區內卻有這麼一個與周邊環境格格不入的廢棄建築,完全就是「煞風景」,如果外地遊客來到這裡,會留下好印象嗎?下次會再想來玩嗎?更有趣的是,文化部的觀光旅遊網上,還留著這家餐廳的介紹,顯示文化部對於這些旅遊景點的掌握度不足。

石碇區公所經建課蔡育萃說,該建築是在鄉公所的時代蓋,屬於公有財產,之前,為活化建物而租給民間業者做為景觀餐廳,但是該地位於河川地的限建區,水利局要求公所將建物報廢後拆除,但新北市升格後,主管機關轉為農業局,報廢與否需農業局決定,今年3月會勘後,對於此建築物的後續規劃並無定論;農業局回應,將請水利局向水利署申請河川區域的範圍,讓建物合法後再進一步的規劃。

江永昌痛批,該建築在100年底由石碇公所收回,將近2年的時間,竟然還沒有任何具體的改造或更新使用計畫,僅用鐵皮圍住,但門口也沒封起來,裡面有許多碎玻璃,如果有遊客因此受傷,誰要負責?過去石碇公所浪費公帑、違法蓋違建在先,農業局怠惰擺爛,有虧職守在後,才會造成現在一個好好的風景區,卻有一個不知何去何從的違建物在那邊,身為主管機關的農業局,必須給新北市民一個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