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通過《公路法》修正案,其中,為因應國道計程收費政策上路,《公路法》增訂公路通行費的「減徵」,以及車輛行駛里程差別費率等相關規定,作為交通部推動國道計程收費,實施免費里程時,能獲得法律授權,交通部也可依政策需求,訂定收費方式。

此外,有鑑於近來遊覽車事件頻傳、釀成民眾死傷,其中,部分駕駛人無照駕駛為肇禍主因,因此,《公路法》增訂如遊覽車客運業者,派任未領有職業駕駛職照、不合格的遊覽車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最重可廢止業者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

而為了配合部分縣市合併、改制,同時維持整體路網的完整性,這回《公路法》修法也將部分「縣道」、「鄉道」,一併改名為市區道路。提案立委、民進黨立委李昆澤表示,《公路法》自1959年制定以來,在2002、2003年左右大幅修正後,這次為10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總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