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用於宣傳核電的廣告費竟是再生能源的100倍?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8)日痛斥,從台電的預算配置可以看出馬政府對於再生能源的不重視,國家的能源政策仍停留於舊思維中,對再生能源這樣忽視,吝於宣傳,怎能教育人民、形成具體政策?
立法院將協商國營事業預算案,管碧玲發現,台電所編列的廣告預算過於浮濫,不管是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能發電、再生能源發電、輸電費、配電費、其他營業成本、行銷、管理、研發以及員工訓練費用等,都一一編列廣告預算,總金額高達2億7562萬元,猶如多頭馬車,各宣傳各的,顯有重複之嫌。對此,她已提案要求刪減一半的廣告預算。
管碧玲進而從各項廣告預算的配置分析發現,其中,再生能源全年只編22萬元的宣傳費,但是,單單核電就編了2千300餘萬元,火力發電也編2千200餘萬元,皆為再生能源的百倍以上。
管碧玲指出,台電壟斷全國供電,用預算比重決定何者為重點項目,再生能源怎麼可能會有發展的一天?管碧玲舉例,丹麥回收養豬場所產生的排泄物,進行沼氣發電,若缺乏宣傳,台灣社會能普遍認知這是一種可利用的再生能源?若沒有好好的宣導,民意在缺乏認識的情況下,又怎能支持再生能源?沒有民意的支持,政府當然可以規避發展再生能源的責任。可見得政府高喊綠能產業、再生能源,都只有口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