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今(12)日舉辦記者會,要求教育部所屬國立屏東海洋生物博物館與BOT廠商海景公司立即標識野放鯨鯊,並且不得再假教育、研究之名,行營利之實。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呼籲,海生館與海景公司停止引進新的小鯨鯊,並將現有大鯨鯊標識野放,不要再把鯨鯊當成海生館的「搖錢樹」。

海生館自2004年4月以教育研究名義,共引進3尾屬於「華盛頓公約」(CITES)附錄二的鯨鯊,後來鯨鯊越長越大水缸空間過小,陸續導致1尾暴斃、1尾疑似健康狀況不佳,在2007年時被館方未經明確規畫野放棄養,目前僅存1尾。

陳玉敏表示,海生館水缸已不適合6公尺長的鯨鯊生長,空間不足對生長發育有不良影響,這隻鯨鯊的尾鰭因水缸狹小致使尾鰭不斷碰撞磨擦,造成傷口重複結痂潰爛,應該立即標識野放,不准再抓。她也建議,海生館可以發展3D虛擬動畫來代替活體展示,同時兼顧保育與教育。

海生館館長李展榮則認為,海生館是一個教育單位,並肩負海洋教育推廣的任務,對鯨鯊的看法與動保團體一致,預計今年將會野放鯨鯊,同時希望在不影響鯨鯊數量的條件下,讓下一代依然可以看到真的鯨鯊。

黑潮海洋文化基金會主任賴威任則批評,海生館將鯨豚或是鯨鯊圈養在水族館內,把牠們當成鎮館之寶、金雞母的行為有違環境教育精神。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執行秘書長甘宸宜表示,海生館與海景公司要盡快著手標識野放計畫,費用應由海景公司負責支付相關費用。

由於海生館的主管機關為教育部,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海生館的研究成果,她說海生館自2004年以教育和研究的名義捕撈鯨鯊至今將近10年,卻不見任何的論文發表與成果報告,而僅止於每年科普教育推廣的遊覽人次,這種行為只是在殘害鯨鯊,她希望教育部召開檢討會,同時要求訂出野放的期程和相關的細節規畫。

教育部專門委員陳素芬回應表示,教育部不會為了教育目的去侵犯鯨鯊的權利,台灣礙於環境限制並沒有相關的鯨鯊研究成果,若以教育與保護相權衡,如果確實危害到生態平衡必然是以保護為優先。

漁業署簡任技正蔡天享同意動保團體的看法,並且已經於2007年公告禁止商業捕撈鯨鯊的規定,但是針對以科學、教育推廣的名義申請的捕撈行為,現在已經在訂定相關審查標準,在審查規則尚未公布以前,任何捕撈鯨鯊的申請案不會通過。

影片內容為動物社會研究會所拍攝海生館鯨鯊狀況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