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昨(20日)召開「賴皇帝欺負小陸配」記者會,並宣告將推動《國籍法》修法,主張「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對此,民進黨團今(21)日強調,公務員身份代表國家,國籍法核心是建立明確、單一的國家忠誠之上。

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遭解職,隨後向花蓮縣政府提出訴願,訴願委員會決議撤銷原處分。內政部回應,地方政府應依法處理,引發剝奪陸配參政權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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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今日受訪時強調,國籍法規範極為清楚,特別是對擔任公職者的要求更是憲政框架下的重要原則。他表示,公職人員身分代表國家,依法必須效忠中華民國;若同時擁有其他國家的國籍,無論法律如何調整,都會使外界對其國家忠誠產生疑慮。

鍾佳濱指出,《國籍法》針對公職人員的條文明確寫道,除了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持有任何其他國籍;而此要求的核心在於公共權力的執行必須建立在單一、明確的國家忠誠之上。「你如果持有其他國家的身分,無論是哪一國,必然會影響你對中華民國的忠誠度。」他強調,這不是單靠修法即可消弭的問題,更牽涉到憲法精神。

他補充,雖憲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義務一律平等,但身為公職人員因肩負公權力,受國籍法額外規範是完全合理且必要的。「公職人員必須對中華民國效忠,這是憲法與國籍法共同奠定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