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中共重慶市公安局發出通報,指控台灣學者沈伯洋「涉嫌分裂國家」,將其創辦的「黑熊學院」指為「台獨組織」,並可能進一步通緝、缺席審判。這不是司法行動,而是一場赤裸的政治操作——披著法律外衣、行極權之實。
所謂「依法治國」,在中共語境下從來不是制度中立,而是「以法治敵」。《刑法》與「懲獨22條」這類條文,不是用來保障人民權利,而是成為打壓異議、製造寒蟬的工具。沈伯洋是否「有罪」根本不重要;中共真正要傳達的訊號是:哪怕你人在台灣,只要挑戰「統一」敘事,就可能成為下一個被獵捕的對象。
當前熱搜:攜手川普實現「安倍晉三遺願」高市早苗:雙方重申台海和平重要性
缺席審判是懲戒秀,不是司法程序
沈伯洋預判「下一步就是缺席審判」,說得一點沒錯。這並非正常法律手段,而是一種對思想與社會的心理戰。中共不是為了審判,而是為了塑造「罪犯」形象、製造恐懼氛圍,達到政治威懾的目的。
重慶市公安先發布通報、主導輿論,是中共典型的「先定調、後補法」操作套路:不是依法,而是先表演。
中共司法從來不是「法律第三權」
在中國,司法不具獨立性,更不是法治體系中的制衡機構。整個司法系統是由中共中央政法委主導,從公安、檢察、法院到律師管理,全由一條「政治控制鏈」貫通。
是否立案、如何定性、是否起訴、如何量刑,沒有任何程序上的制衡。法律只不過是黨意的包裝紙,審判不是證據與法理的對決,而是政治訊號的表演。
實例證明:司法服從政治,形式僅為掩飾
過去的政治大案早已證明這點:
薄熙來案被指定到濟南審理,為的是切斷其地方勢力。
許志永與丁家喜案遠離北京,在山東秘密審判,隔絕輿論與家屬。
黎智英案成為《港區國安法》的樣板工程,法官名單由北京指定,程序透明度為零。
這些案例共同特點是:審判前劇本已寫好,法律程序只是掩飾政治整肅的表演。
不是個案,而是對台社會的全面威懾
中共對沈伯洋的指控不是偶發事件,而是戰略恐嚇的一環。它不只針對一人,而是針對所有敢於推動民主、公民社會的台灣人。目的不在於真正審判,而是用懲罰訊號控制輿論、削弱信心、分化社會。
這反映出中共話語戰的挫敗:當說服無效,只能轉向恐嚇;當統戰破功,只剩下刑罰作為手段。
結語:沈伯洋案是警鐘,更是預警
這不是單一案件,而是一場「跨境極權投射」的實驗。台灣社會必須看清:中共透過所謂「司法」,正在測試能否越界操控輿論、壓縮民主空間。面對這種極權幻術,我們不能只關注被告,而應反思整個社會是否具備足夠的免疫力。
每一場針對思想的起訴,都是對台灣自由的試探。我們應該不分藍綠、不分立場、不分黨派對中共嚴厲抗議,唯有堅守民主價值、法治原則,以及我們自己定義未來的權利,才能真正捍衛不被威權定義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