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羈押禁見,台北地院15日重開羈押庭,再度裁定柯文哲交保,維持原交保金額。對此,律師黃帝穎今(16)日表示,北院裁定維持7000萬交保,三大事實戳破柯文哲開庭裝窮謊言。
柯文哲15日開庭時抱怨,7千萬元交保金,以年利率換算若是3%,一年就要210萬元,等於一個月要17萬5000元,這比他跟妻子陳佩琪兩人月退俸還多,負擔太重,希望法院能有所考量,法院有明確規定他一定遵守」。柯文哲律師也主張,7千萬保金已窮盡柯文哲至親財力所籌得,懇請維持或調降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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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帝穎發文表示,法院酌定交保金額,通常會審酌被告資力及犯罪所得,柯文哲被法院用3大事實打臉。首先,柯文哲現金買4300萬元商辦後說,買得起1.2億元豪宅,屬於資力顯赫被告,法院裁定維持7千萬交保,打臉柯文哲裝窮無用。
他提及,柯文哲去年8月被揭露以現金買下4300萬元的台北市商辦後,又被踢爆陳佩琪看1.2億元豪宅,當時柯文哲說「要買個1億元的房子,本來就買得起,不必裝窮」。顯屬資力顯赫被告,柯文哲開庭裝窮顯得「說謊不打草稿」,被法院裁定打臉理所當然。
再者,黃帝穎指出,7千萬元保金,柯文哲兩次交保均已全額繳清辦保,可見維持7千萬金額顯非過高。另,柯文哲犯罪所得,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捐給民眾黨卻進入柯文哲私帳的200萬元、橘子經手的妙天1000萬元、柯踩飛輪收陳盈助的300萬元及朱亞虎認罪行賄的210萬元等,總計9371萬元,可見柯文哲7千萬元交保金未違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