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男今(13)日在臉書發文,針對高院日前發回更裁、要求北院重新審酌柯文哲交保案提出質疑。他直言,台灣司法已淪為「擲骰子遊戲」,同樣涉及公益侵占或背信罪的被告,像李文宗李文娟都已交保,為何柯文哲卻被認為仍有羈押必要?

他表示,每個司法人員的問案、斷案,不管方式與結果都是彼此之間差異太大,然後用自由心證幾個字塘塞過去,好像每個案子都是獨立,而每個司法人員也都是單一個體,因此所有案子都沒有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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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政男認為,法律如果是社會科學,絕對不能容許此種狀況存在,因為,這就不是科學啊!司法人員的問案、斷案,如同醫學上的檢驗、檢查,試問,「如果抽血、X光,每次結果都不一樣,你說這是科學嗎?」

他舉例,司法單位對於社會矚目的案件,比如柯文哲或陳怡君的案子,有時候公布裁定或抗告結果,有時候又沒有,根本沒有一套統一作法。大家要討論高院為何發回更裁,還要看媒體對於裁定書的引述,而每家媒體的文字並不完全一樣,「整個司法體系的行政管理就是相當鬆散。」

沈政男指出,高院裁定理由之一是「柯文哲部分,其滅證、串證可能性是否降低、有無繼續羈押必要性,何以僅限於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而不及於涉犯公益侵占、背信等罪。」但他反問,李文宗同樣涉犯公益侵占與背信,且檢方也已具體求刑,卻在羈押數月後於7月交保;李文娟更是完全未遭羈押,直接由檢方准予交保。

他認為,延押與否根本取決於檢察官態度,即便案件已移審一審,檢方抗告仍可能影響結果。沈政男批評,高院法官「翻了翻卷宗不到一天」就推翻北院審理九個月後的裁定,「高院法官看了鄰居外人檢察官說,不行不行!自己也只是翻了翻卷宗不到一天,就說,檢察官有道理!發回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沈政男也強調,北院先前交保裁定中已明確指出,羈押理由主要是針對重罪,而非公益侵占或背信。既然李文宗、李文娟的證人同樣未訊問完畢卻能交保,為何柯文哲就不行?「這根本說不過去」。

他進一步批評,檢方以公益侵占罪對柯文哲求刑11年,實屬「胡亂起訴」,因為涉及民眾黨或柯文哲的捐款,本應依政治獻金法處理,而非以公益侵占論罪。他甚至以「木可小物」周邊商品為例,反問若此都能算政治獻金,為何陳水扁 25 年前的馬克杯賣一萬元就不算?「木可小物有領帶什麼的,三樣賣你四千多,這叫買到賺到!」

沈政男最後感嘆,「台灣司法人員不食人間煙火,就一句自由心證,愛怎麼判就怎麼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