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貪污及政治獻金侵占等案件,經近一年羈押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同時同案被告應曉薇以3000萬元交保,兩人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並須接受電子腳鐶與定位手機監控。柯文哲8日繳納保釋金後重獲自由,離開法院前質疑檢方「查了一年什麼都沒查到」;對此,北檢僅回應將針對法院裁定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柯文哲自2024年8月底因京華城案遭約談聲押,雖一度無保請回,但經北檢抗告成功,9月4日起羈押禁見。法院於12月底二度裁定交保7000萬元,卻因檢方抗告於2025年1月2日改判羈押,期間多次延長羈押至9月5日。此次法院裁定交保,理由包括重要證人彭振聲已詰問完畢,滅證與串供可能性大幅降低;針對檢方提及的在逃證人許芷瑜(橘子),法院認為現有證據已足以佐證其角色,繼續羈押柯文哲有違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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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檢抗告,法律專家意見分歧。支持抗告者認為,柯文哲涉重罪且案情複雜,證人未全到案,交保恐影響後續偵查;反對者則指出,法院已設嚴格監控措施,交保不影響審理,且長期羈押可能侵害人權。柯文哲與應曉薇雖暫獲自由,後續北檢抗告成功與否仍將備受關注。

台北地檢署回應柯文哲交保後言論聲明全文:

一、 京華城等案柯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3冊共894頁的起訴書中,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

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

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