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雖然在本月26日度過罷免危機,不過她仍官司纏身。高等法院今(31)日針對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停職中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案進行二審宣判,高虹安遭判處6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由於高虹安未獲緩刑判決,因此倘若高虹安接下來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使判決確定,那麼高虹安新竹市長職位恐遭解職。

高虹安於2021年不滿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發文指控高虹安遭指導教授除名等言論,憤而對陳提出加重誹謗罪;而陳獲不起訴處分後,反向法院自訴提告高誣告。台北地院一審認定,高虹安明知其博士論文有抄襲情事,僅因逢選舉,為避免選情受到影響而虛構陳時奮所述不實,導致陳時奮無端遭受刑事偵查,不僅虛耗偵查資源、妨害我國司法權之行使,還使陳時奮需面臨刑事追訴風險。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撤銷一審判決,二審改判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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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高虹安誣告案二審被輕判6月徒刑,不過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規定,縣市長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將由內政部公告解職即依法補選。因此,高虹安雖然逃過罷免,但未來誣告罪上訴最高法院後如果無法翻盤,很可能面臨解職命運。

除了誣告案外,高虹安於立委期間詐領助理費案一審遭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上訴二審後,高院預定9月30日辯論終結。

※Newtalk提醒您: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