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團日前在立法院通過「核三重啟」公投案,經中選會審議後將於8月23日舉行投票,但有謠傳指出,中選會網站公告823全國性公投案(編號第21案全國性公投案),竟沒有如同公民所提之全國公投案有反方(如行政院)意見書。對此,中選會也作出澄清,並以法規解釋原因。
中選會表示,依公投法第15條第2項,立法院對於第2條第2項第3款之事項,認有提出公民投票之必要者,得附具主文、理由書,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10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不適用第9條至第13條、第17條第1項第3款及第19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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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中選會提到,「核三重啟」公投既為立法院所提之全國性公投案,並非公民所提議連署之全國性公投案,因此不適用第10條之規定,例如不適用第10條第8項規定的政府機關意見書。
中選會指出,由於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係立法院依公民投票法第15條第2項規定,經立法院院會通過後交由中選會辦理公民投票,依該條項規定,亦不適用第17條第1項第3款「政府機關針對公民投案提出之意見書」公告事項。
中選會強調,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公民投票公報無須彙集政府機關意見書,當無如同公民所提之全國公投案有反方(如行政院)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