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就是大罷免投票日,勞動部長洪申翰今(25)日在臉書發文以開放80歲以上的人巴氏量表為例稱,這會導致移工「棄重(症)擇輕(症)」的傾向上,重症的家庭更難找得到外籍看護。但其中一位在野黨委員跟他說:「你講的我當然都懂,這是我們侯友宜選總統的政見,我們黨中央已經決定了 ,不用再多說了!」
洪申翰表示,並不是只要在野黨聯盟擁有國會的多數,也就是只要是朝小野大,在野黨委員就該「被罷免」。並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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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申翰表示,他不管在民間或現在在行政部門,其實都非常同意,民主體制就是要有一定的在野監督能量,來作為制衡。這就是民主,沒什麼好說的。但問題是,這一年多來,在野黨的多數聯盟,怎麼運用這個「多數」?
洪申翰表示,這一年多的期間,他一半時間在立院,一半時間在行政部門。短時間同時經歷這兩個角色,是有很深的感受的。如果把過程再回想一次,幾個最最爭議的法案,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和114年的總預算,乃至就服法80歲免巴氏量表的修法,你都看到這個「多數」,有一個非常相近操作模式:
快速(過水似的)的出委員會—>
跳過韓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
限制表決前的逐條發言—>
直接二三讀表決
洪申翰表示,甚至,在上述的案子中,還有好幾案是在表決前才拿出「最高機密版」,影印紙都還是熱騰騰的。
洪申翰表示,立法院作為一個監督行政權最重要的機制,而最能夠行使這個監督機制的,就是對行政權進行「審議」跟「辯證」。如果,這個「多數」,是要好好監督行政權,那為何,都要跳過朝野協商?如果,這個「多數」,是要好好監督行政權,那為何,在這些最爭議的議案中,總是要跳過「審議」跟「辯證」?
洪申翰表示,在這些案子過後,你會更清楚的發現,過去這一年多,這個「多數」的實質運作,其實是很成功地達成下列「目標」的:
一、削弱國會代議中的審議和辯證。
二、架空(或癱瘓)(甚至取代)其他憲政機關,與還有中央行政的財政權限,把權盡量都抓到自己手裡。
三、讓憲政機制上的權利分立與責任歸屬,難以再釐清。
洪申翰表示,而第三點,他想用就服法46條80歲免巴氏量表的修法過程,再做一點說明。
洪申翰表示,這個條文如果這樣的修訂,短時間就會湧進大量80歲以上但相對健康的長者,來申請外籍看護。在外籍看護供給有限,以及移工「棄重(症)擇輕(症)」的傾向上(他要強調,這其實是人性,一般人都會這樣的),很可能導致重症的家庭更難找得到外籍看護。
洪申翰表示,其實在去年十二月法修過前,他跟在野黨委員溝通的過程中,他們私下都向我們表達,他們也懂可能會發生這個衝擊,因為道理真的不難理解。
洪申翰表示,其中一位在野黨委員跟他說:「你講的我當然都懂,這是我們侯友宜選總統的政見,我們黨中央已經決定了 ,不用再多說了!」
洪申翰表示,他當時心想:「啊!?但侯市長明明沒當選啊。」
我問他:「那可能造成重症的衝擊怎麼辦?」
他回我:「你們是行政部門,你們自己去想配套啊!」
洪申翰表示,後來,這個條文的修訂,雖然專家學者儘相跳出來表達疑慮,但沒用,它一樣跳過了院長主持的朝野協商,在欠缺辯證討論的狀況下,倉促的就二三讀表決通過了。民主體制的ABC,就是權責必須相符,那現在這個條文通過,必須生效執行了,我一直很想問,那這個已經造成重症家庭的衝擊,究竟是誰的責任?這要怎麼課責?
洪申翰表示,他還是想要強調,朝小野大,並不是這一年多來,體制爭議的最源頭。重要核心的問題,是這個「國會多數」,究竟是怎麼運作行使的,他背後的目的跟邏輯是什麼?真的只是民主監督行政權嗎?
洪申翰表示,有些人會說,身為行政首長,多談罷免議題只會招惹一些麻煩,他當然懂。但這一年多來,自己在不同的角色中,都是近身參與這些過程,他認為自己親身經歷的觀察,應該是有一些參考價值的。
洪申翰表示,罷免是民主制度的一環,不管公民最後怎麼選擇,未來國會的朝野結構會不會改變,他們都是必須尊重的。但他只知道,如果這個國會如果再如同過去一年的運作,這個外在充滿威脅的國家,必定會非常艱難與凶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