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賭博電玩業者並收取「公關費」每月12萬元,台北市警局萬華分局行政組長鄧進華、保安大隊警務員吳嘉葳等人遭檢調搜索約談,今日北檢偵查終結,認定鄧進華、吳嘉葳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同時還發現吳嘉葳詐領加班費超過55萬元。
檢調查出,台北市萬華區一帶賭博電玩業者為躲避警方查緝,請保安大隊警務員吳嘉葳幫忙,每個月將12萬元的「公關費」交付給主掌萬華地區取締電玩業務的行政組長鄧進華,並且多次直接在萬華分局旁騎樓面交「公關費」,一共收取96萬元。
同時檢調深入追查後發現吳嘉葳警員還有詐領加班費情形,共曠職181小時,詐領超過55萬元的加班費;鄧進華也被查出與收入不符的不明金流,其家庭兩年內的收入近300萬元,卻能支出666萬餘元,其中372萬餘元來源不明。
今日北檢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以及詐欺取財起訴吳嘉葳,並請法官沒收其不法所得55萬929元。而鄧進華部分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檢察官更請法官依規定加重其刑。
另外北檢依涉《刑法》意圖營利提供賭博場所罪嫌,起訴「佰大」遊藝場負責人劉正喜等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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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