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北區文賢路與武聖路口處,昨日一名攤商單手騎機車,另一隻手拉著大型攤車前進,如同特技表演的畫面被民眾拍下影片上傳網路,不僅讓網友直呼「超危險」,台南市警五分局指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可處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民眾錄下的影片,攤商單手騎機車並拖著大型攤車前進,由於攤車體積較大並且為鋼鐵架構,在道路上行駛如同移動凶器,讓網友直呼「超恐怖」,更有鄉民以台語口吻留言「閃喔!閃喔!撞丟無負責」,附近居民透露這位騎士每次都拉著攤車跑好幾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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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危險駕駛行為,台南市警五分局已查明駕駛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將依道路處罰條例第43條1項規定舉發,屬於「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6個月。

警方呼籲,用路人切勿以危險方式駕車,以確保自身與他人行車安全。任何危險駕駛行為不僅罰得重,更可能造成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