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競選小物」案,今年3月間搜索、約談被告李慶隆,檢察官日前多次傳喚、拘提李男未著,已發布通緝。對此,律師黃帝穎今(6)日表示,傅崐萁親信李慶隆潛逃,牽動傅崐萁及修容組藍委三大罪嫌,傅崐萁涉嫌反滲透法、近40修容組藍委涉嫌行使偽造文書罪與公益侵佔罪。

黃帝穎發文表示,三大犯罪前科犯傅崐萁因為李慶隆潛逃,再扯賴清德總統迫害,但傅的粗鄙政治操作無法轉移李慶隆在修容組案是關鍵被告的焦點。李慶隆的供述,牽動中國資金是否透過傅崐萁介選,即傅疑贈與近40藍委數十萬組修容組助選,這是傅崐萁涉嫌「反滲透法」及近40藍委的刑事案件。

黃帝穎指出,李慶隆潛逃成為斷點,企圖讓收受傅崐萁修容組的近40藍委,可藉口選前現金交付李慶隆購買修容組,以規避藍委政治獻金申報修容組虛偽收據的「行使偽造文書罪」及公益侵佔罪嫌。

但黃帝穎認為,戰天下公司帳冊、電腦及修容組案被告手機等證據,應已被檢調搜索扣押,只要金流無法證明修容組確實向中國採購,傅崐萁仍涉犯「反滲透法」,傅無法全部推給李慶隆。

此外,黃帝穎提及,若查無近40藍委選前匯款戰天下公司購買修容組的金流,每個藍委如果辯稱選前同ㄧ日全部都攜帶近30萬現金付款給李慶隆,沒人匯款,錢也沒進到戰天下公司,則明顯違反經驗法則,在法律上不足採信。

黃帝穎說,藍委將修容組申報政治獻金,但若無選前匯款給付戰天下公司金流,則藍委仍涉嫌以虛偽收據申報政治獻金,除了違反「政治獻金法」外,更涉嫌「行使偽造文書罪」及「公益侵佔罪」。

黃帝穎表示,修容組藍委涉嫌「公益侵佔罪」,是因為沒有實際付款購買修容組,藍委卻申報不實收據以政治獻金專戶支應,則這筆近30萬元政治獻金挪做私用,涉嫌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的公益侵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