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檢方在計算洗錢的不法金額時,竟將剛谷公司代收代付手機遊戲費用,全都算成非法賭金,其中包括合法的線上遊戲「老子有錢」等娛樂幣,將洗錢金額大灌水至438億元,並據此指控剛谷從中獲取手續費13億6千萬元,以猜想估算當實際犯罪金流,卻未對400多億元的洗錢金額列出交易明細。
本刊從起訴證卷中,由檢察官張時嘉自製的2024年5月24日聲羈證據清單中發現,剛谷第三方支付交易明細備註欄內有「繳學雜費95000」、「老公轉的2452」、「漫畫2100」、「網購10300、33700」、「耳機6600」等註記,完全與賭博、詐欺犯罪無關的內容,檢察官未加以區分或過濾,全「包裹加總」列計為陳的犯罪所得,起訴極為粗率。

令人不解的是,剛谷曾協助高雄刑大破獲36件詐騙案件,並將詐團詐得的1,433萬餘元,交還給士林地方法院查扣,高雄市刑大明明有提供相關證據給張時嘉,但翻閱所有卷證及起訴書,卻遍尋不著這些有利剛谷的證據,是否刻意被忽略或未標示出來,藉此形塑剛谷公司在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所幸經律師查閱高雄刑大提供的證據清單,發現高雄刑大要求剛谷提供的詐團金流資料,就有顯示剛谷配合辦案的紀錄,張卻無視,在起訴附卷上未明確註明。

本刊詳閱陳政谷所涉洗錢案的起訴書及相關卷證,發現檢察官以開發中遊戲軟體當賭博證據、合法遊戲幣流灌水洗錢、起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人卻未具結、利用移花接木文書指控陳政谷是九州集團負責人、協助警方破獲詐團資料被暗藏及無對價直接證據卻起訴行賄重罪等6大瑕疵,未來在法院審理時,檢察官勢必會面臨質疑與挑戰,官司是否將因此翻盤,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