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籍王姓船長駕駛船名為「宏泰58」貨輪,刻意勾斷台澎3號海纜線,影響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網路寬頻通信使用,台南地檢署今(11)日偵結,認王姓被告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台南地檢署表示,該署偵辦中國籍王姓船長駕駛船名為「宏泰58」貨輪,明知船上電子海圖均有標示海底電纜位置,竟基於毀壞海纜纜線之犯意,於2025年2月25日凌晨,在台南市北門區西方外海5海浬附近,將貨輪錨爪釋放下水,並駕船在台澎3號海纜線上方做Z字形移動,且利用貨輪錨爪勾斷台澎3號海纜線,導致中華電信公司海纜系統受損,並影響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網路寬頻通信使用。

經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王姓被告涉犯電信管理法第72條第1項毀壞海纜相關設施罪嫌,依法提起公訴,並請法院審酌王姓被告始終否認犯行,犯後態度非佳,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另外,該案7名中國籍船員經專案小組調查後,認犯罪嫌疑不足,均為不起訴處分,該7名收容中之中國籍船員另由權責單位依法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