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莊翠雲昨(19)日在快樂聯播網廣播電台「快樂心聲」節目,接受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訪問時透露,若單身族今年度所得低於新台幣62萬6000元,明年報稅季就可免繳綜所稅。

莊翠雲表示,由於台灣稅制採取「量能課稅」原則,所以基本上相關稅率係依照經濟負擔能力予以課稅,比如高所得者適用稅率較高;而為了協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群體,政府近年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提高免稅額、扣除額等,以減輕民眾租稅負擔。

她也舉例,如財政部增列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以減緩長照家庭負擔;除此之外,政府也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放寬至6歲以下,並將扣除額額度由每名子女12萬元提高為第1名子女每年15萬元,第2名以上子女每年22萬5000萬元;此外,針對租屋族,政府已修法將租金改列為特別扣除額,額度調升至18萬元。

莊翠雲也進一步試算,若在外打拼租屋之單身族,其113年度綜所稅可扣除總額可達62萬6000元(含免稅額9.7萬元、標準扣除額13.1萬元、薪資所得扣除額21.8萬元、租金扣除額18萬元);也就是說,今年所得若低於62萬6000元,明年報稅季就可不須繳稅,這與106年時相比,年所得要低於30萬6000元才可免繳稅差距不小。

對於在外租房雙薪家庭扣除額度,莊翠雲表示,在外租房的雙薪頂客家庭之綜所稅相關扣除額度達107萬2000元;而若是在外租屋的四口之家,且家中育有2名6歲以下孩童,其可扣除額度達164萬1000元。

莊翠雲也說,與106年度免稅額度相比,113年度免稅額成長約10%、標準扣除額成長約46%。而在同一期間,薪資所得、以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度也增加70%,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更是翻倍調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