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10 月一艘屬於中國的集裝箱船隻,在行駛當中損毀了愛沙尼亞和芬蘭間「波羅的海」的天然氣管道,但是在事件發生後,中國表示這是一起「意外」。《南華早報》於昨(12)日的報導中提出,中國當局已介入事件暸解,時隔一年終於將偵查結果交給了愛沙尼亞和芬蘭政府,而這份報告中稱:「事故是一場強風暴所導致。」
事件距今一年,愛沙尼亞和芬蘭仍在對「新新北極熊號」展開聯合刑事調查,據悉,事發當時該船隻佩掛香港旗幟,而註冊所有人則是中國航運公司「新新海運」。
愛沙尼亞檢察官發言人表示:「這份(調查)文件並沒有送交至檢察官辦公室,且在任何情況下,(文件)都不能作為愛沙尼亞刑事調查的證據。」此外愛沙尼亞檢察官公共關西負責人庫恩格斯表示,已由官方向中方提交法律援助申請。
庫恩格斯補充道,為了執行法律援助請求,中國當局可以自行開展調查行動,也可讓愛沙尼亞調查人員參與,但在中國領土上開展的所有活動都必須符合當地法律。她表示,中國當局迄今未就法律援助的執行請求作出答覆。
芬蘭國家調查局的發言人則拒絕證實有關部門是否收到了中方的文件,但也表示其調查仍在繼續。芬蘭國家調查局通訊主管紮雷夫曾於書面聲明中表示:「在調查過程中,芬蘭與中國進行了合作,並向他們當局提交了法律援助申請。」
芬蘭外交部長瓦爾托寧週一在芬蘭媒體採訪中說:「一直有與中國合作並交換訊息,但由於仍在調查中,所以無法透露任何訊息。」
兩國當局皆稱,去年 10 月 7 日晚至 10 月 8 日間,應是「新新北極熊號」在海底拖錨時,損毀了「波羅的海連接器」天然氣管道,同時也毀壞了兩國間的兩條電信電纜。
芬蘭調查聲明中敘述了一條「 1.5 至 4 公尺寬的拖曳痕跡」,通向「天然氣管道的損壞點」。10 月 24 日的聲明中更是直接了當的說:「在離該天然氣管道損壞點幾公尺遠的地方,有一個錨,估計就是它造成了寬大的拖曳痕跡和破壞。」聲明中也註記了有痕跡可表明錨曾與天然氣管道接觸過。
知情人士稱,這份報告聲稱是按照國際海事組織的規則進行的。中國司法部尚未答覆愛沙尼亞和芬蘭的詳細詢問。據悉,中方表示會在晚些時候接受歐洲的調查。去年事件發生時,波羅的海周邊國家對中國的疑慮正在升溫,主因則是北京在俄羅斯對烏克蘭進行全面入侵後仍與莫斯科關係密切。因此導致了與歐中關係的普遍惡化。
除此之外,這條長達77公里的「波羅的海連接器」是芬蘭的重要能源來源,而此次天然氣管道的損壞,進一步引起了人們對海底基礎設施脆弱性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