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日公布以性騷擾女同仁為由,彈劾前駐泰大使莊碩漢。但莊早於去年6月去職,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譏諷「馬後砲」,並呼籲趕快廢院。對此,監察院今(17)日發聲明表示,監察權為事後權,莊碩漢案經監院調查確有違失,事證明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監察院嚴謹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職權,外界應予尊重。

對於昨日監察院公布莊碩漢彈劾文,林濁水今日臉書發文表示,誰說監察院只拍蒼蠅不打老虎,只彈劾若在外國沒有資格被彈劾的事務官,不彈劾政務官,現在監察院表現給大家看,彈劾了莊碩漢。

林濁水說,但是事有蹊蹺,美國一旦彈劾通過,官員立刻去職,所以尼克森為了避免被彈劾,只好自己先辭職。但是偉大的中華民國,彈劾的過程往往相反,常態是官員已經被判刑,或者已經去職,監察院才跟在後面彈劾,根本莫名其妙。

林濁水說,莊碩漢案就是又一個例子,2023年6月已經去職了,現在監察院才通過彈劾案。大動干戈,勞民傷財,認認真真,裝模作樣,正經八百地放馬後炮。這樣的監察院根本沒有存在的意義,誠摯呼籲藍綠兩黨,不要再繼續悍衛了,快一點廢了吧。

對此,監察院發出聲明表示,莊碩漢案,監察院依法行使職權提案彈劾,嚴謹法律程序絶非馬後炮。

監院表示,關於莊碩漢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事件,係外交部於112年10月5日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第1項規定,移送監院審查,經監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6屆第28次會議決議,推派張菊芳、王麗珍及紀惠容委員調查。監察權為事後權,又依據監察院辦理糾舉彈劾案件注意事項第18點規定,已去職之公務員,如發現在職期間有違法失職情事,仍應依法彈劾,移付懲戒。莊碩漢案經監院調查確有違失,事證明確,有予以懲戒之必要,依憲法第97條第2項及監察法第6條規定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以正官箴。監察院嚴謹法律程序依法行使職權,外界應予尊重。

監院表示,近來多件外交部駐外人員涉及性騷擾案件,監察院經調查,提案彈劾、糾正,促使外交部於日前提岀「暢通保密的申訴管道」、「有效課責」、「加強宣導與預防」等三大措施,正可說明監察院彈劾、糾正、調查,有效督促政府機關建立機制,避免違失。

監察院依據憲法、監察法行使職權,媒體報導質疑該院「馬後炮,莊碩漢已去職才彈劾」、「表演給大家看」等語,顯有誤解,應予嚴正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