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9日台鐵行使嘉義至水上鄉南靖的區間車,撞到施工廠商施工後遺留在軌道上的工程平台車,造成列車毀損。對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公布調查報告,發現多項風險,除了要求鐵道局落實廠商工區現場管理及完工安全檢查機制外,也要求台鐵公司需加強行車人員教育訓練。

去年5月9日凌晨,在水上鄉台鐵東正線299公里762公尺處,施作鐵桿基礎封頂作業,以平台車載運施作工具及材料,凌晨3點40分施工結束後,施工人員因疏於善後,將平台車遺留軌道上,導致台鐵3121次區間車於清晨5時11分撞上平台車,造成列車排障器斷裂、輔助排障器及碟盤制動本體等損壞。

事後運安會介入調查,運安會指出,事故肇因是現場施工人員未於施工範圍確認現場機具撤離情形後再離開工區,導致小型平台車遺留在近工區剪刀門旁之臨東線軌道上,造成台鐵局恢復營運後,列車撞上並致列車排障器斷裂及車廂下方設備毀損。

且經調查後發現,施工人員完工撤離後,施工廠商品管工程師未至第四工區施工地點檢查,施工廠商每日勤前教育及危害告知未達到使施工人員落實完工檢查效果,且現場負責人變更管理機制未能完善,無法讓被臨時指派人員充分了解現其工作職掌及檢查重要性,致使施工人員輕忽而未能於完工後再次巡查施工範圍。

另外,施工廠商安全教育訓練未能發揮成效,及完工後檢查程序未能參照鐵道局作業標準,建立檢查人員應判別完工後可能造成工區異物入侵軌道來源之檢查作為,並據以提醒及要求施工人員注意軌道淨空,致使施工廠商完工後安全檢查作業未能發揮成效。

因此運安會也對台鐵公司、鐵道局提出建議,在台鐵公司的部分,應強化行車人員教育訓練,落實模擬機駕駛訓練機制,並納入營運路線可能發生之列車行駛異常情境如異物入侵軌道,確保司機員能依規章正確處置及通報。參考交通部「通勤電聯車車輛技術標準規範」及國際規範,提升未來電聯車主排障器撞及軌道異物之抗撞及掃除能力。

在鐵道局的部分,應確實落實及強化業主、監造及施工廠商間工區現場管理及完工安全檢查機制,確保人員及機具材料撤離後之軌道淨空。具體改善作為至少包含強化安全教育訓練;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強化完工安全檢查作業,並落實安全檢查人員工作職掌之規定;建立現場負責人變更管理機制;建立出入工區人員及機具材料檢核機制,並納入完工後申請路線解除封鎖之確認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