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於7日成立的台灣碳權交易所,將提供國內減量額度交易,以協助國內產業符合國際供應鏈要求及國內減碳目標,不過目前台灣是採碳費先行並搭配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的作法,因此有工商團體擔心無法和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接軌,對此,環保署表示,即將實施的機制屬於歐盟 CBAM 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不過不能用自願減量額度來扣減碳關稅。

針對台灣目前採取的碳費形式,採碳費先行並搭配自願減量交易機制,所謂自願減量額度交易為鼓勵事業、或各級政府自行或聯合共同提出自願減量專案申請取得減量額度,取得之後可在交易平台上,公開透明的移轉、交易或拍賣給有碳費抵減或增量抵換需求者,此種多元減量誘因機制可鼓勵各界投入減碳行列,再依照減量技術發展情形逐步調整對策,最終邁向淨零。

不過由於台灣碳費實施的方式和歐盟不同,因此讓部分工商團體擔心,目前的作法無法與CBAM接軌,對此,環保署強調,依CBAM今年5月17日公布的正式文本,即將實施的「碳費」實屬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之一;而碳交易則為激發各界投入減碳行列之機制。

但是歐盟碳關稅為促進非歐盟國家實質減量並防止碳洩漏風險,以降低全球溫室氣體排放,因此CBAM條文本身就不接受購買碳權用以扣抵,因此不能以自願減量額度來扣減。目前環保署也積極研訂碳費徵收及自願減量額度交易相關子法,預計將於明年開始推動實施,以引導產業邁向淨零排放之目標。

環保署強調,《氣候變遷因應法》在今年2月15日正式上路,為加速減碳作為,將採碳費徵收搭配自願減量交易併行之作法,以達到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其中子法之一《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草案已於6月29日預告,後續將研訂「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辦法」,以規範額度交易程序、對象及相關限制等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