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文界和影視界不斷爆發me too事件,有些涉案者曾獲得政府的補助金,但這種情況將被管制!行政院會13日核定性平三法送交立法院審查,文化部也表明對性平問題,並表示將增設「撤回機制」,若如果補助受惠者涉及me too案件,根據情況嚴重程度,可以撤消、作廢補助,或追回部分或全部款項。

文化部表示,藝文產業的經營比其他產業更困難,特別是藝文工作需要長時間的準備,才能得到少量的收入,而且藝文工作者大多是個案工作者,收入不穩定,所以政府提高了對各藝文產業的補助比例。由於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資源,在遇到性平問題時,當然要以更嚴格的道德規範來審視,不要讓國家資源間接加強不平等的權力關係。同時,也要考慮藝文團隊的整體發展、權益和其他藝文工作者的照料,避免因為個別加害者的行為而影響藝文產業的成長。

目前文化部已全面檢討逾130項獎補助要點,新增規定「如有違反勞工、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補助,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以建立未來發生類似情況的撤銷或追回款項依據。同步也要求各單位主動檢視已受獎補助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me too事件。 針對個案處理,則邀集法律、性平、社工等專家加入,成立性騷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業訪談及討論,以擬定適當的處理方式。

為了回應社會對性騷事件的關注,文化部表示,目前對於個別案件的處理,會邀請法律、性平、社工等領域的專家參與,成立性騷調查委員會進行專業訪談和討論,以制定妥適的處理方案。

而相關依據,則已修訂了超過130項獎補助要點,明確規定「如有違反勞工、性別平等相關法令規定,得視情節輕重撤銷或廢止補助,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以確保未來發生相同問題時有依循的撤銷或追繳標準,同時也要求各單位積極檢查已經獲得獎補助的對象是否有涉及性平me too案件。

針對此波me too事件,文化部提醒所有藝文工作者,要有更高的道德規範自我約束,以真誠地實現和回應社會的期待,如此文化才能真正讓生活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