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躺」曾是 2016 年的中國網路熱詞。 知名演員葛優在電視劇《我愛我家》中扮演紀春生,該角色在劇中將身體完全癱在沙發上的放鬆形象,被網友命名為「葛優躺」。 中國許多新媒體賬號都曾以此蹭熱點營銷。

根據陸媒《騰訊網》今(28)日報導,截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與「葛優躺」相關的民事案件判決文書共600 份,涉及 544 起案件,案由均是葛優起訴企業使用「葛優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權。

在這 544 起案件中,葛優勝訴率高達 99.6%,僅有兩起案件一審因取證程式瑕疵未判定企業侵權,另有一份判決僅判企業道歉無需賠償。 542 家企業在賠禮道歉的同時,賠償葛優經濟損失、合理維權成本等共計 759.4392 萬元人民幣 (約台幣 3,334 萬)。

在「葛優躺」相關案件中,訴訟時效為主要爭議焦點。 例如在 2021 年一份判決書中,臨汾市某文化傳媒公司上訴稱,轉載「葛優躺」相關文章的時間為 2016 年 7 月 8 日,葛優起訴時間是 2021 年 2月 3 日,距發文時間已相距四年半,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根據中國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對此法院認為,基於人格權被侵害產生的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其次,根據現有證據,涉案文章發布於 2016 年 7 月 8 日,但葛優一方取證時間為 2020 年 12 月 7 日,涉案文章於 2020 年 12 月刪除,綜合以上事實,葛優一方本案中關於賠償損失的請求權,未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