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廈門市政府今天(18日)發布「促進對台交流合作十二條措施」,涵蓋經貿合作、文化交流、青年工作、平台建設、服務保障及基礎設施等領域,並提出開展金廈大橋(金門段)方案研究、深化金門共用廈門新機場方案研究、廈金通電聯網及大嶝LNG氣源站配套管道建設等內容,目標打造台胞休閒旅遊、就醫康養、居住就業「第一目的地」。大陸委員會稍早回應:不是陸方可以片面決定。

陸委會表示,已注意到廈門市宣布的新措施,將研究和關注其背後意涵與具體作法。兩岸公共工程建設涉及公權力事項,並非陸方可片面決定,政府並無推動的政策及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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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這十二條措施強調文化經貿交流、基礎設施聯通與新媒體賦能三大特點,其中基礎設施部分包括持續推進金廈大橋(廈門段)建設(爭取2026年底海上主線通車)、開展金廈大橋(金門段)方案研究,以及翔安國際機場預留金門專用航站樓等。陸委會重申,相關公共工程涉及兩岸公權力行使,須由我方評估,目前並無任何推動政策。

廈門市說明,相關措施為落實中共中央台辦先前十項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政策,並呼應習近平4月會見國民黨主席鄭麗文時的相關精神。陸委會強調持續關注後續發展,強調公權力行使須由我方完整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