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5月8日,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透過「抓耙仔」的告密,破獲了台灣島內由三個組織(「台灣民主同盟」、「自治互助會」、「亞細亞同盟」)合併發起的台灣獨立建國事件——「台灣獨立聯盟案」。 此案分三批起訴及判決,結果判了一個死刑(宋景松)、兩個無期徒刑(施明德、陳三興)、五個12年有期徒刑(蔡財源、陳三旺、董自得、蘇禎和、郭哲雄)、三個10年有期徒刑(劉金獅、吳俊輝、江炳興)、一個7年有期徒刑、十一個5年有期徒刑、一個2年有期徒刑、一個無罪。 當時由宜蘭北上打拼、事業正在逐步起飛的劉金獅,為何會參與此一殺頭的革命起義事件?這就必須追溯到「終戰」前後劉金獅的親眼見聞……
終戰後,不僅可以再去釣魚台海域捕魚,甚至還跑去沖繩做買賣。劉金獅的哥哥就曾開船載他一起去。他上船後,就睡覺,也不知開了多久,船來到了沖繩。當時美軍基地有人將軍用衣服和毛毯偷偷拿出來,他和哥哥就拿米、糖、菜頭去和對方交換。他去了三次,趁半夜打著赤腳走在珊瑚礁岩上岸,珊瑚礁岩鋒利,有時腳刺到都流血了。由於腳踩踏著珊瑚礁岩時實在太痛,他去了三趟就沒再去了。
劉金獅的爸爸原本和其他人在海邊牽罟捕魚,當時漁獲量相當可觀。這是因為日治時期,日本當局在沿海岸地區從南方澳到利澤簡皆種著濃密的番仔火樹,想起那情景,劉金獅內心真覺得美極了。濃密的樹林吸引魚群前來棲息繁衍,所以到處都是魚。終戰後因為民眾濫墾沿岸的林木,加上漁船拖著漁網,大魚、小魚皆不放過,魚獲量銳減。本來爸爸捕魚能夠維生,漸漸魚難捕了,於是改為賣蘇澳自家生產的蔬果,甚至於坐火車遠到基隆去賣。
二二八事件當晚劉金獅家隔壁的福州人,民眾激動地要去打他,就有人說:「他是好人,對人不錯,不要打他。」當時劉金獅才十二歲,對外面發生什麼事,根本完全不知情。是後來才陸陸續續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就在三月份有一天,劉金獅和爸爸去基隆賣蔬果,誰知道火車一進基隆火車站,荷槍實彈的中國軍隊馬上下令所有乘客都必須在車廂內安靜等待,任何人皆嚴禁下車。他當時口渴得不得了,捱不下去也就不管一切衝向火車站二樓,想要找水喝。進車站後,發現一、二樓空無一人,究竟人跑去哪裡,他也百思不得其解。突然間看到車站外的廣場、馬路和空地,中國軍隊持槍在殺人。他看到已經有一些人遭就地槍斃,然後中國軍隊繼續槍殺台灣人。要不然就是拿著大針穿著鐵絲像縫布袋一樣,一個人的手掌串過另一個人的手掌,一個人的腳踝串過另一個人的腳踝,然後用船將一整串人載向大海毀屍滅跡。當下他感到渾身不對勁,完全不知道口渴了!只想快逃出這個視線,趕緊回到火車裡。幸好離他們車廂較近的中國兵,頭正望向外邊,讓他逃過死劫!回到車廂後,爸爸正愁找不到他,一見到他進來,惱怒地一巴掌就把他打倒到跌坐在門邊。
從下午兩、三點火車到站,到傍晚、到晚上、到黑夜、到凌晨,他們一直被命令只能待在車廂裡,沒東西吃只能忍耐,沒一滴水喝只能忍耐,大小便就在火車的廁所裡解決,廁所早已臭氣沖天。一直到隔天清晨,他們全車的乘客才奉准離開車廂。出了車站後,外面圍著封鎖線,僅允許他們走車站到公路局客運站的那一條通道。爸爸這才帶他吃個番薯簽稀飯,他吃了兩碗,也沒任何菜可配。由於火車停駛,吃完就搭公路局的公車返回宜蘭。既然買賣無法做,回程時就在頭城下車去親戚家拜訪。親戚知道他們父子倆整晚都沒吃,做了飯又拿魚乾和鹹肉給他們配,這當然已經算是吃很好了。
當時年紀小,劉金獅對於親眼目睹的情狀,覺得很不對勁,但心裡說不上來。直到日後日漸長大後,才終於明白事情的原委。經此親身經歷,在劉金獅的心靈裡,深深埋下一顆獨立建國的種子。
(全文完)
2004年01月17日陳水扁總統偕同呂秀蓮副總統出席回復名譽證書頒發典禮,代表政府及人民向所有白色恐怖受難者及其家屬,表達最高的歉意,並代表政府頒發回復名譽證書。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提供/張文隆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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