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比賽就是這麼扣人心弦,前一天才在驚滔駭浪中擊退韓國,後一天卻得吞下贏了對方卻未能晉級的殘酷結果,相信國人們應該都難以接受吧!
在昨日決定台灣隊命運的韓澳大戰中,其實事先大家早已清楚致勝的劇本,也就是在戰績相同且對戰組合互咬的情況下,得從「失分率」決勝負。換言之,台灣要前進邁阿密,前提得是韓國擊敗澳洲,並且比數為韓8澳3才有機會。結果,最後的比數是7比2,感覺上是不是有那麼點故意的斧鑿痕跡呢?
當然,相信球員們上了場,絕對都是全力以赴,理當都是將這些計算拋諸在腦後。但是,真當到了觸發晉級與否的關鍵時刻,會不會有「放水」的故意,那就真的難說。果不其然,球迷們對於韓國在取得七分晉級條件後,居然出現棒子動也不動、就這麼站著被三振的情況,不免忿忿不平,認為根本毫無運動家風範,甚或還上網出征,不滿的情緒可見一斑。
然則,將心比心,倘若相同的情境落到自己頭上,看著迎面而來的一記正中直球,心裡清楚的知道,揮出去就是全壘打,但卻因此會使本隊喪失晉級資格,您會不會也想擺爛一下呢?換言之,與其大肆撻伐韓國沒有敬業精神,還不如建請WBC官方重新檢討比序的「制度」,讓賽事得以更合乎公平、讓內容能夠更精采可期。
儘管筆者只是個球迷,對於賽事規則的制定邏輯並不熟悉,但總覺得比起先看「失分率」,為何不能先比較「得分率」呢?一如韓澳大戰,比「失分率」的結果,就是當某方條件符合之後,瞬間就會沒了繼續積極進攻的誘因,讓本該最緊張的後半段賽事,流於過水的性質。但倘若換成「得分率」,得分越高晉級機會越大,則雙方才會有動力搶分,就賽事精彩度而言,應該也會更符合期待才是。
甚或,更簡單的,亦可仿效MLB季後賽外卡規則,當戰績互咬的情況下,直接來場加賽,一戰決勝負,不是更公平、更具有張力麼?
總之,直是覺得這樣的結局,很難令人接受,畢竟前一天才歡天喜地的慶祝擊敗韓國,但隔日卻得接受對方晉級的結果。但……這就是「制度」,制度如此,或也只能尊重。
無獨有偶的,同樣是關於WBC賽事所衍生的「制度」問題。本屆台灣隊之所以能表現精采的原因,除了將士用命外,最強外援「費仔」(Stuart Fairchild)屢屢在關鍵時刻擊出致命一擊,絕對也是箇中的大功臣。為了表彰他的卓越貢獻,網友們紛紛敲碗,希望國家可以「給他健保卡」。
嗯!這神操作,令人費解。您或可說以國家的名義,頒給他一份榮譽國民的殊榮,抑或是直接發給永久居留證,但健保卡……是要他去看病嗎?(而且,納保之後,後續還得按月繳錢啊!人家要嗎?)當然,網友的籲求,或許是建基在我國健保制度獨步全球,因而希望將好東西與好朋友分享,但這樣的說法,其實是種不尊重「制度」的思維。
果不其然,健保署長陳亮妤表示,根據健保法第九條規定,只要費仔滿足兩個要件,就可擁有健保卡:第一、在台灣居留滿六個月;第二、在台灣有受僱工作並完成投保。顯然,署長完完全全就是拿出法令的解釋回應而已,並沒有涉入任何情感與優惠的因素,此種「不因人設事」的公平性,才是「制度」本身的價值。
畢竟,諸如健保或退休金,那些都不是「恩給」的東西,而是屬於「保險」的性質,只要合乎法令資格,那得要繳了錢才能享用的福利,並非無償取得。然而,近年來卻屢屢發生將這種提撥福利,被用以作為獎懲各該人物國家認同謬誤的手段,像費仔這般為台灣做出貢獻者,就想著「賞」給他健保卡,又或像那些所謂的「舔共藝人」,便主張應該逕自剝奪其返台看病資格,其實這些都不是一個法治、尊重制度的國家該有的作為。
制度,絕對是良序社會賴以維繫的關鍵元素,儘管制度有時候可能像本屆經典賽般,令人難以接受,但在規則尚未能修改之前,制度就是制度,依舊得是個人與國家行為的依循。
一如健保署長對於費仔納保的說法,完全以不帶情感的「依法行政」表述,乍看或許不近人情,擺明潑了國人一盆冷水,怎麼如此苛待台灣的大英雄呢?但靜下心來思考,就會發現,我們之所以能夠儕身先進國家之林,這種不隨之起舞、始終秉持依法論法的公務原則,絕對是箇中的關鍵因素,真的該好好的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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