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今 ( 21 ) 日對叫車服務巨擘「滴滴出行」課以 80.26 億元人民幣(折合新台幣約 355 億元)的罰款,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 CEO 程維、總裁柳青各處人民幣 100 萬元罰款。

中國官媒「新華網」報導,根據網絡安全審查結論及發現的問題和線索,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對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實,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違反《網絡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的違法違規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情節嚴重、性質惡劣。

國信辦有關負責人對此指出,經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 16 項違法事實,歸納起來主要是 8 個方面,包括:違法收集用戶手機相冊中的截圖訊息 1,196.39 萬條;過度收集用戶剪貼簿訊息、應用列表訊息 83.23 億條;過度收集乘客人臉識別訊息 1.07 億條以及年齡段訊息、職業訊息、親情關係訊息、地址訊息等。

其他還有,過度收集司機學歷訊息、以明文形式存儲司機身分證號訊息;未明確告知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圖等訊息;以及其他違規事項。

此前《華爾街日報》援引內情人士說法報導稱,滴滴出行在付出此次約等同年營業額 4% 的鉅額罰款後,其推出之 APP 有望再次上架,平台吸收新用戶的禁令也將隨之鬆綁,更被部份人士視為該裁罰措施替其在香港股市啟動新股上市鋪路。

滴滴出行獨排眾議,去年 6 月於美國掛牌上市,不到一週內旋即遭中國官方出手監管,對滴滴展開一系列的調查,並下架應用程式,以致股價一路走低,今年 4 月宣布自美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