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電價太便宜(台灣民生用電、工業用電電價與全球各國相比,皆名列低價區間),已是許多國內外學者提出影響台灣經濟及能源轉型的關鍵問題,政府要求台電近幾年長期凍漲電價、用電大戶電費過低,又因近年新冠肺炎及俄烏戰爭影響,石油、天然氣、燃煤成本持續飆升,導致台電繼續大虧損,今年前四個月總計虧損已達469億元,導致「提升電網韌性」關鍵工程進度緩慢,國內已多次大跳電及大停電,更影響我國達成「2050淨零碳排」的進程。

面對國際淨零碳排轉型、通膨壓力、俄烏戰事延續,國內也正面臨後疫情時代的通膨問題及經濟復甦,處理台灣電價及供電困境已不可繼續以拖待變、寅食卯糧。此時此刻,中央政府應拿出魄力及執行力,我們認為,在考量公平性及資源分配正義情況下,應優先調漲用電大戶電價。

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應支持電價合理化,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我們很遺憾,每每遇到政府要調整延宕許久而沒有調整的電價時,總是有工商協進會等代表用電大戶的團體跳出來反對,甚至以如果調漲電費則企業出走為威嚇的手段阻擋,目前電價費率審議會委員中,赫見用電大戶的代表團體工總、商總皆在委員名單中,讓應該善盡外部成本的企業代表來決定電價本身就是很荒謬的事情。我們在此呼籲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應支持電價的合理化,除提升產業競爭力外,也應以身作則善盡社會責任,不應以出走方式長期坐享便宜的電價。同時,用電大戶也是最有資金、能力去做節能的角色,合理的調整用電大戶的電價,促使用電大戶更積極的節能,將是整體效益最好、對能源轉型也最有幫助的方法。

綠能已有價格競爭力,不合理電價會讓市場失靈

目前台灣的電價非常不利於我國的能源轉型,全球再生能源的價格在過去十年內不斷下降(參見圖一),現在已經是可以跟化石燃料競爭的能源,以新設置的發電設備來說,在2020年時,全球已經有62%新設置的再生能源比新設置的化石燃料還要便宜。

圖一:2010-2020年商用、公用事業規模再生能源成本變化。說明:近十幾年來再生能源成本持續下降。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光電近十年成本下降了85%,離岸風電也下降了48%。 資料來源:IRENA_Power_Generation_Costs_2020

再生能源並非沒有價格競爭力,是台灣用納稅人的錢補貼工業電價,讓電價長期處於不合理的價格,才讓再生能源的市場誘因不足。導致業者至今仍只想停留在政府的庇護底下,使用2塊多的電,完全不願意使用再生能源。

長期補貼用電大戶,讓用電大戶不願轉用綠電

目前用電大戶雖受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的規範,應使用契約容量百分之10的再生能源。但整體成效就能源局預估,2025年前僅能創造1GW再生能源設置量,僅佔2025年總再生能源目標量不到4%。這一方面源於用電大戶條款的規範力度不夠,另一方面就來自於企業用習慣這種不合理的電價,讓用電大戶對綠電的期許價格過低,不願意主動設置再生能源。

在我們調查15家用電大戶中,僅有兩家企業度綠電的期待是4元,甚至有業者表示對綠電期待的價格是2.4元。若與其他國家的電價相比,台灣用電大戶對綠電價格的期待,比日本、新加坡、英國、德國的工業電價都還要低(參見圖二)。

圖二:2020年各國平均電價比較。說明:台灣民生用電、工業用電電價與全球各國相比,皆名列低價區間。 資料來源:台灣電力公司

合理的調整用電大戶的電價,可以讓再生能源展現它的市場競爭力,促進用電大戶去購買的誘因。長遠來看,20年的購售電合約,反而讓用電戶可以取得長期、穩定、便宜的電價,創造更多因為能源轉型可帶來的福祉。

作者》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秘書長 高茹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