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去恩恩的爸爸與柯文哲市府員工的網軍疑惑

2歲小寶貝恩恩染疫,疑被延誤收治而不幸病故,恩恩的爸爸為了求真相,於5月27日訴請新北市政府提供「消失的81分鐘」的關鍵通訊音檔。然而從4月14日發生至今已50多天,新北市府罔顧家屬的需求:包括提供橫向聯繫通訊譯文及音檔,但卻始終沒有得到真相,因而沒有辦法獲得到完整的拼圖,侯友宜市長卻是先神隱,然後再出來表示要守護市府員工,最後竟將相關資料交給地檢署,使他可以以「偵查不公開」為理由避開記者的詢問,因此大家就問:侯市長到底想隱藏什麼?

另外一件是:北市政府被抓包疑有柯粉網軍寄生市府,被抓到在上班時間用北市府的公務IP上網,來替柯文哲及柯家軍帶風向、在政治上攻詰反對黨的市議員等政敵。

柯市府後來做的調查報告卻把重點轉向,查的是:公務員上班時上網,發表不適當的言論。這個報告一出,立即被外面抨擊。簡單來說,柯市府隨便弄一個報告拿來塘塞,對其他的部分則推稱「無法追查」,卻馬上被多位市議員們及網紅四叉貓等接連再抓到有多個疑似網軍寄生在市府裏頭。柯文哲這叫:夜路走多碰到鬼。

二、從制度面解決這兩個問題,才能使真相浮出

其實,台灣在政治制度的改革上,有許多問題仍然必須解決。譬如,民進黨長期以來都主張要廢除監察院與考試院。考試院是在縮小了,但監察院卻因為蔡總統的好友陳菊擔當監察院長,反而增加了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組織,甚至把已經枯萎的政黨=親民黨的黨員李鴻鈞推為監察院副院長。其實,新北市發生恩恩爸爸的事件、台北市發生市府網軍的事件,如果在其他國家像日本的地方議會,就可以直接行使調查權進行調查,以使真相大白。

日本的地方自治法在100條1項有規定說:普通地方公共團體(作者註:相當於國內的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對於屬於當該普通地方公共團體的事務,可以進行調查,而請求選舉人及其他關係人出席並提出證詞與記錄。

而且,在發動調查權時,地方自治法有規定:如果拒絕提出證詞、資料時,會有罰則,甚至可以科處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或十萬圓下的罰金。

當地方議會要進行調查權時,可以指定特定的案件,透過決議設置「特別委員會」進行調查,當然地方議會也可透過決議,指定特定的案件,交由委任常任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特別委員會與常任委員會,有時因為地方自治法是將調查權規定在100條,所以有時被稱為「百條委員會」。

三、由立法院與地方議會衝撞台灣的枷鎖-孫文的五權體制

如果說國內的地方制度法有規定調查權,我可以介紹日本地方議會的詳細個案,但在此做介紹,卻對台灣的兩個事件沒有幫忙。倒是作者想指出:現在的憲法把調查權全部給監察院,所以立法院與地方議會好像是被拔掉牙齒的老虎,發揮不了徹底監督地方行政的作用,尤其,藍綠都有人擔當地方首長,所以雙方似乎有默契,不想給地方議會調查權,到目前為止,只有立法院透過大法官釋憲獲得調閱權。

其實,真正的民主是人民把權力信託給政府,並透過人民選出的代表來監督行政,民進黨從創黨以來信誓旦旦要建立三權分立制,這好像已經消失不見,讓人民永遠在看行政首長如何表面做一套,裏面做另一套,只有笨的行政首長出事時,讓人民看政黨互相挖爛瘡,更因此容易造成各政黨養網軍,使金權政治的一面很難被人民看到。蔡總統或許民意支持度算高,但對於民主制度更進一步的發展,似乎沒有什麼遠見,而且太容易選舉考量,好像只要勝選,一切就解決了。

作者建議:要衝撞監察院的體制,立法院可以大膽修改地方制度法,把地方議會、代表會的調查權放入,立法院如果不做,各地議會、代表會可以自己制定議會代表會之調查權的自治條例。

作者:張正修/曾任考試委員、開南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兼任副教授、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新北市長侯友宜。   圖:林昀真/攝(資料照)